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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藤县金鸡镇信用社综合楼倒塌案例

2007-12-1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该楼是一座新建的七层框架综合楼。1993年8月开工,1994年5月下旬完成主体结构。1994年6月28日完成两层半室内抹灰,当晚七层框架一塌到底。由于事先发现底层柱裂缝险情,施工人员已及时疏散,未造成人员伤亡。
  
  该楼建筑面积2400m2,是一栋七层L形平面的建筑。底层为营业厅,二层以上为住宅。底层层高4.5m,二层以上层高为3.0m,总高22.5m。基础为混凝土灌注桩基,上部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砖砌填充墙。
  
  该楼为金鸡镇信用社投资兴建,由藤县建筑设计室承担设计,藤州建筑工程公司负责沉管注桩施工,桩承台以上的工程由藤县城乡建设公司施工。建设单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办理报建和质量监督手续,就进行施工。1994年6月28日上午7点,现场施工人员发现底层③轴与B轴交叉处的柱子,在标高0.2m至0.5m柱段出现裂缝。施工人员立即通知设计人员,上午10点左右设计人员提出加固方案,闲杉圆木支顶该柱顶的主次梁。下午3点左右发现该柱钢筋已外露,并向柱边弯曲,说明柱内钢筋已达到破坏极限状态。在此期间还采取了槽钢由基础支顶到二层梁底,在柱四周用角钢封焊加固等方案。但在晚上9点15分,支撑木发生清脆响声。9点28分支撑开始断落,混凝土柱受压破坏,整栋楼分两次连续倒塌。从发现柱子开裂到楼房倒塌,历时14h。
  
  倒塌的原因是施工质量低劣和设计错误。该设计结构布置不合理,结构计算不完整。底层柱的截面过小,柱子长宽比过大,柱梁内配筋严重不足,如首先开裂的柱子配筋比规范要求少24.1%,有的柱少54.9%,框架梁少配钢筋52%~67%。混凝土强度严重不足,在施工现场用钻心法取柱、梁混凝土芯样共17件,试压时混凝土的龄期至少已一个半月以上,但抗压强度平均只有10.2MPa,只达到设计要求的51%,首先破坏的柱混凝土强度只有6.6MPa。钢筋的力学性能也不合格,现场取样综合评价合格率只有36%。特别严重的是桩基承台厚度施工时减薄了,与设计要求严重不符,原设计厚度为800mm的,实际最薄的只达到350mm;原设计厚度为1200mm的,实际最薄的只达到495mm。桩基承台的混凝土质量很差,对承台混凝土两次钻取混凝土芯样,都无法将芯样取出。在⑦轴与B轴交叉处的承台基坑中,发现有两根柱都已插入承台中,说明柱与承台之间已经产生冲切破坏。另外,原设计在-0.3m处有一道圈梁,施工时未经同意即取消,这样不仅造成框架柱在底层的计算高度增加而降低其承载能力;还使上部结构重量不能均匀分布到桩基上,加剧了基础的破坏。
  
  综上所述,倒塌的主要原因有两条,其一是框架柱截面过小,配筋严重不足,施工中又修改设计,混凝土强度不足,钢筋不合格,形成一个十分脆弱濒危的框架结构。第二条原因是桩基承台厚度大大低于设计要求,混凝土强度更差,承受不住由柱传来的荷重,有的柱已插入承台中。这么脆弱的上部框架结构,在桩基承台破坏时,底层⑧轴柱首先裂断,接着框架柱梁连锁破坏,房屋整体倒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