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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藁城县大同乡水泥厂立窑锻炼车间框架结构倒塌案例

2007-12-1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该水泥厂为一较大型的乡镇企业。该厂始建于1988年9月,1989年5月29日点火试生产。1989年7月9日下午7时28分,该框架结构整体倒塌,造成死亡7人、重伤7人的重大事故。
  
  该车间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2m*7m的立窑有两个开间,东侧大开间为9m*9m,共四层,高18m;西侧小开间为9m*5m,共六层,高21.5m;窑体竖立在中央,运料装置和其他配套机电设备分装在各层。
  
  倒塌的主要原因是设计错误、施工质量低劣。该工程设计人所在单位是平山县东四舍水泥厂,没有设计资格,此设计为无证设计。该框架结构节点一无梁端负筋,二无节点箍筋,三无受力筋的锚固措施,不能保证节点的强度和刚度,根本不符合框架结构的要求,不能保证其刚度和延性,该结构形似框架,实非框架。框架没有配置负弯矩钢筋,按简支梁处理,设计中只有架立筋,梁端抗弯强度严重不足。缺乏抗震构造措施,如节点箍筋按规范应加密为ф8@100,原设计按ф8@200配置。地基承载力设计按大于150kPa考虑,实际无任何勘察资料依据。此外,图纸质量较差,没有一个完整的框架结构施工图和节点详图;无结构计算书,图纸也无审核。
  
  在施工方面,该施工单位定为四级,只能提供劳务,技术素质很低。该施工队除队长一人被乡镇企业局评为助工外,其他均为本乡农民。该施工队无试验、检验设备,又不和有关单位签订检、试验合同,因此一切材料都没有经过检验。混凝土强度只达到设计要求的62%~69%。钢筋绑扎位置不正确,如梁端弯起筋不是弯起内部钢筋,而是弯起两侧钢筋。
  
  在建设单位方面,不报建,不办开工和受监督手续,采用无证设计。还私自变更设计,增加荷载,如在东北角屋顶增加一存水100m3的水箱;在同一开间+4.5m处增加一金属料仓;在西开间+4.5m处增加一现浇平台。
  
  根据倒塌现场观察资料分析,该框架是在南边中柱首先破坏,接着其他各柱相继发生脆性破坏,梁端受剪破坏,楼盖随之塌落,整个框架倒塌。总之,这是一幢由不懂结构知识的人,设计的形似框架而实非框架的结构;建设单位又增加了水箱、金属料仓等重荷;施工质量又十分低劣,这样的框架结构岂能不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