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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康县海康大旅店倒塌案例

2007-12-1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该工程坐落在湛江市通海南岛的公路旁,雷城镇西湖塘畔的稻田边上,是一座新建的公共建筑,当时是当地最高、标准最好的一栋大楼。在进行装饰施工收尾阶段,于1982年5月3日倒塌,七层大楼一塌到底,造成一次死亡4人,重伤1人,经济损失严重的重大事故。
  
  该工程建筑面积为4190m2,是一幢前七层后六层的旅馆建筑。结构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梁、板框架结构,砖砌填充墙,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柱网前面为3.8m*7m,后面3.8m*6m;底层层高为4m,二层4.5m,标准层高为3m,总高度为24.4m;总长度63.5m,宽度为13m。平面布置是中间为纵向走廊,两边为房间,中间设一单独电梯间。
  
  该旅店设有300多个床位,并有大、小会议室多间,装修标准较高,由商业部门投资兴建,县饮食服务公司主管;由海康县建筑设计室的一名助理工程师设计,海康县建筑公司施工。1980年5月正式开I,1981年8月七层主体结构完工。1981年6月28日发现地梁开裂,并测得有不均匀沉降,53个柱子中最大沉降量为10.5cm。同年11月25日测得最大沉降量为41cm,倾斜33cm。12月30日,县建委主持全面检查,发现一至六层部分梁、柱、墙出现裂缝有31处之多,最大宽度达3mm,最长达到480cm。1982年1月31日测定最大沉降量达到44cm。在倒塌前,墙面出现斜十字形巨大裂缝,宽度达10~20mm。这些倒塌前的预兆未得到应有的重视。
  
  这些情况,甲、乙双方分别多次向各自的主管部门口头汇报请示过,但均未得到明确答复。1982年1月9日,县建筑公司向县建委书面请示是否继续施工,县建委直到1月30日才召集会议研究,但仍无结果。1982年2月15日,县饮食服务公司向湛江地区写了书面报告,并抄报地、县各有关部门,都未得到答复。1981年11月5日地区建委发出的工程质量大检查结果的文件上,海康大旅店的工程质量竟被评为“优良”。按照1982年7月1日开业的计划,当装修工作正在抓紧进行并已接近竣工,且一部分家具已搬人和筹备开业时,于1982年5月3日下午6时30分,在无风无雨的情况下突然全部倒塌。幸值尚未开业,又是黄昏时候,楼内人少,仍压死4人,重伤1人。这是一起罕见的框架结构倒塌事故。
  
  倒塌的原因是结构计算错误,更确切地说是未经结构计算,只是一幢貌似框架结构的高级宾馆而已。此工程的结构设计,因设计者不具备相应的结构知识,错误计算出来的数据,远远达不到建筑物实际荷载的需要。整个框架结构计算都有错误。经过现场观察分析,找出薄弱环节进行计算,发现底层柱截面过小,柱宽只有25cm,实际配筋量只有需要量的19.01%~24.35%。梁柱节点构造又都未达到刚性联结的要求。地基承载力取值错误,经在现场旁边1.8m的地下取土测定,其天然含水率达到65%~75%,这种淤泥质的容许承载力为40~50KPa,而原设计竟错误采用100~120kPa,差2.5倍。
  
  由于基础出现了严重的持续不断的不均匀沉降,使本来配筋严重不是、截面过小的梁柱构件产生日益增大的附加应力,开始是构件出现多处明显裂缝,最后是底层某些最薄弱的柱子首先达到极限受力状态,其所受荷载转递给其他底层柱,经过连锁反映,在瞬间全部结构发生破坏,导致整幢房屋一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