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冷冻机时,内部压缩机突然爆炸,造成维修工被炸后身体燃烧,并仰倒在因燃烧裸露的380伏电线上,当场死亡。事后,相关责任人互相推委,不愿赔偿。近日,在南京建邺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该死者家属终于获得了应有的赔偿。
41岁的叶某,家住南京市江宁区麒麟镇西流村。2005年1月4日上午9点30分,北京制冷机电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许某和赵某到南京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检修冰冻岛柜设备。经电话联系,许某和赵某雇佣南京农民叶某和孟某到南京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维修。在启动压缩机工作4分钟后,由于压缩机内含有氧气,冷冻油和氧气混合,发生了连锁氧化反应,引起压缩机爆炸,混合气体燃烧。造成叶某被炸后身体燃烧,同时仰倒在裸露的380伏电线上,当场死亡。
2005年2月4日,死者叶某的父母和妻女向南京建邺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南京建邺区法律援助中心接案后,立刻指派南京衡理律师事务所杨春赣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面对南京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制冷机电有限公司相互推卸责任的事实,杨春赣律师多次到建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阅了事故调查报告。在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杨春赣律师以事实为依据,就北京制冷机电有限公司存在的责任问题,提出:北京制冷机电有限公司与叶某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雇佣维修关系;北京制冷机电有限公司作为雇主依法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全部采纳了杨春赣律师建议。而北京制冷机电有限公司最终被迫同意赔偿所有损失。 经过法庭调解,死者家属终于得到了北京制冷机电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款1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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