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伤害事故案例及分析
2004-12-20
来源:安全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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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1 如某大学组织同学参加爆炸演示,一位同学未按老师要求站在规定的方向和距离以外,擅自进入危险区,被爆炸时飞出的物体击倒,当即身亡。
【案例解析】 此案例中出事的同学就是因为在进行试验、实习时违反操作规程,不听从统一指挥,存有侥幸心理,导致爆炸伤定事故发生。假如他对爆炸的危险性有足够的认识,克服侥幸心理,严格按要求去做,悲剧就不会发生。
【典型案例】2 清华大学校园的内“荷园”教工餐厅位于清华大学校园中心,清华“工字厅”西侧。2003年2月25日11时50分左右,“荷园”教工餐厅一楼发生爆炸。共造成6人受伤,伤者均无生命危险。爆炸发生后,在餐厅就餐的三四十名顾客纷纷撤离现场,受伤者被餐厅工作人员紧急送往医院。同时,有多位就餐者拨打电话报警。
【典型案例】3 2003年2月25日13时许,北京大学“农园”餐厅位于北大三角地附近,面积约4000平方米,共分三层,其中一、二层为学生进餐区,可同时容纳上千人就餐。据称是北京高校最大的学生食堂,该餐厅一层发生爆炸,爆炸使餐厅一层两侧几块落地玻璃全部破碎。餐厅内侧一层楼梯内置天花板被炸开,部分顶棚受损,二层正门中间的一面大幅钢化玻璃已经裂开个大洞。爆炸时已过就餐高峰期,但也造成3人受伤。
【案例解析】 犯罪嫌疑人黄雯翔时年26岁,福建省福州市人,中专文化。上述典型案例2、3均系其一人所为。他的作案动机是预谋在北京实施爆炸以制造影响。这两起爆炸案反映了人们防爆意识薄弱,有关部门对公共场所管理、监控不到位,对易燃易爆物品检查不彻底等问题。这两起案件警示我们,作为运输管理部门要严格控制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流通;作为学校的安全保卫及有关的管理部门要管好人看好门;作为大学生发现可疑人员和可疑物品要及时报告,不可擅自行动,同时要掌握一些必要的爆炸和防爆的基本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