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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运管理局油轮爆炸事故

2004-12-20   来源:安全文化网通讯员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982年5月5日10时29分  其它爆炸)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82年5月5日10时29分,上海海运管理局油轮爆炸,死亡12人,失踪8人。

  该油轮于1982年4月29日中午由南京仪征装原油13000吨,5月1日18时45分抵上海金山石油化工总厂陈山码头卸油。5月4日7时30分开航,空放秦皇岛。5月5日该油轮轮机部领导未经船长批准,布置电焊工在机航补焊活水蒸汽冲洗管(补焊孔有米粒大小),电焊工先在活水泵旁的一块铁板上试了3下后,即在冲洗管上烧焊,先在漏孔处的上方往下方焊,再从漏孔处的下方往上方焊。电焊工2次焊补后拿下面罩,发现活水管阀头处冒火冒烟,他又观察了焊补点及其周围,曾想装上压力表,然后手拿焊枪面罩,刚走几步,就听到一声爆炸,接着发现被烧焊的冲洗管在剧烈抖动,约3至5分钟后,又一次发生爆炸,船体向右倾斜,约过50分钟后沉没。船体遭到严重破坏,49名船员由长海县海洋岛公社两艘渔轮救起41名(其中12名已死亡),失踪8人。直接经济损失1438万元。这是上海海运局解放以来一起最惨痛的毁灭性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该油轮轮机部违反有关油轮防火防爆的有关规定,①未经船长批准;②没有把管子拆下,移到电焊间操作;③在冲洗管系内有易燃气体时进行电焊作业;④作业前没有防火措施。以致造成事故的发生。

  2.冲洗管内随时充满可燃气体。该管在中五舱的入口是在货油舱顶端,当污水排完后管内有存水,可起水封作用,但把残污水放掉后,中五舱内易燃气体很容易通过污水管而进入机舱,易燃气体虽不放入机舱空间,但在管系中已有可燃气体存在,只要接触明火,管内燃烧的气体就会延烧到中五舱,引起该管爆炸的隐患就在于此。

  这次该油轮是在动火前把管内残水放掉后,电焊冲洗管时引起的中五舱爆炸同时炸通了货泵间,又波及其他各舱引发第二次爆炸,造成船体右倾沉没。

  三、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

  1.油舱排气管口应安装铜丝网罩,防止外来火星进入油舱。

  2.油轮不适宜造中桥楼型,生活区集中船尾,则中部燃烧,生活区在尾部尚有退路,可减少船员伤亡。

  3.严格遵守油轮防火防爆规定,电、气焊等一切动火作业一定要经船长批准,采取防火措施,把焊接件卸下,移到电焊间进行,并派专人操作、监督。

  4.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充实有关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的条款,如熏舱管、灭火管、蒸汽加热管,一旦烧穿,都会有同样危险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