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1月28日21时30分 其它爆炸)
一、 事故概况及经过
1975年1月28日21时30分,哈尔滨市化工四厂树脂工段苯罐发生爆炸,死亡6人,轻伤8人,经济损失4.9万元。
是日,该厂树脂工段二号罐内存有苯540千克,三号罐内存有苯约800千克。8时20分,6名操作人员在三号罐进行分盐操作,但在分盐操作时,操作人员私自打开加热阀门,之后又在忘记关阀门的情况下脱离岗位,致使348千克本喷出,21时30分遇明火爆炸,致使人员伤亡,883平方米的车间被摧毁。
二、事故原因分析
1.三号罐是静止罐,但操作要点规定不全,操作人员在分盐时私自打开加热阀门后脱岗,又忘记关闭加热蒸气阀门,致使罐内产生压力,造成喷苯。
2.苯的沸点是81度,由于上气阀已开,致使罐内温度迅速上升,压力急剧增大,达到一定限度后,冲破罐口盘根,造成严重喷苯,达到爆炸极限,接触明火,即发生爆炸。
3.关于明火引爆因素,可能为下列原因之一:
①.在现场发现呈开启状态的手电筒残骸。
②.在爆炸点发现死者的翻毛皮鞋下有铁钉。
③.爆炸前有一台非防爆电机在运转,三角带是用铁钉联接的,端子接点也有产生微弱火花的可能。
三、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
加强对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开展事故分析活动,吸取事故教训,提高职工安全知识素质和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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