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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南市化肥厂分离器爆炸

2004-12-23   来源:安全文化网通讯员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970年8月26日10时52分  其它爆炸)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70年8月26日10时52分,安徽省淮南市淮南化肥厂多晶硅生产岗位硅烷气分离器爆炸,造成死亡8人,重伤5人。

  1970年7月,该厂开始多晶硅的试生产,为有效进行硅烷气的分离,用液态空气加酒精作冷却剂(应采用液氯)。第一炉生产正常,第二炉于8月25日开始生产,但由于空分工序生产不正常,未能正常生产。直至26日零点接班后,当班负责人向调度催问液空情况,并于1时左右去空分工序取回5瓶液空,7点左右又带人去空分工序,见正在放液氧,便先后取了5次,约共几百千克液氧,都放入分离器内(分离温度要求在—78度)。10时52分,开始在硅烷发生器内进行通氨反应,但刚打开液氨阀门,就发生了爆炸。爆炸时,站在分离器周围的8名工人被炸死,其余5人炸成重伤。生产设备均遭破坏,厂房掀塌。与多晶硅厂房毗邻的变压器受到气浪冲击破坏,供电瘫痪,全厂停车。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生产用大量液氧与酒精混合作冷却剂是违反安全操作的错误行为,因为它们混合达到一定的比例是一种高燃喷射推进剂,极易燃烧爆炸。

  1.管理制度混乱,空分工段不应将液氧随便发给各车间使用,多晶硅生产没有严格的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可随意改变冷却剂,致使产生严重后果。

  三、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

  加强安全管理,严格各项制度和工艺操作规程。搞科学试验必须有严肃的科学态度,用液空加酒精或液氧加酒精都是违反科学的危险行为,必须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