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一起油舱爆炸事故分析

2008-12-1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事故经过

  1978年6月23日晚上,西江造船厂某油漆班在X型艇18#—3#肋骨隔壁底部的六个燃油舱内,加班涂装有机富锌油漆。油漆工作结束后,把油舱舱口盖盖上,致使油舱内的有机溶剂挥发出的大量可燃性混合气体积聚在舱内,无法排放。

    6月24日上午,与油舱一壁之隔的23#—5#肋骨之间的前机舱内,钳工和电工等多人在作业。约11时,轮机车间电焊工张东仗等人到18#肋骨隔壁前壁士兵舱下装测深仪支架,焊条刚点焊到舱壁上,就引起燃油舱剧烈爆炸。爆炸造成:燃油舱完全毁坏:燃油舱上一层的居住舱、驾驶室、前机舱、士兵舱等其他舱室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艇体严重变形:在前机舱和士兵舱下作业的四人当场死亡,一人重伤;九人轻伤。该艇经数次返修后一直延至1986年才交船。

  二.事故原因

  1.电焊工张东仗等在不了解现场周围及隔壁舱室情况时贸然动火,在毗邻燃油舱的舱壁上点焊,由于快艇的舱壁材料很薄,点焊钢板的高温传导,引燃隔壁油舱内已经达到了爆炸极限的可燃气体,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油漆工在油舱内涂装作业结束后,未按规定把舱口盖打开和用通风机通风,使涂好的油漆加快挥发、固化并排出舱内可燃气体:相反却将舱盖盖死,致使可燃性气体长时间积聚在油舱内,是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评析

  也许将油舱盖盖上的初衷是为防止有火星溅入舱内。但却违反了涂装作业结束后,必须加强通风,将挥发的可燃性混合气体全部排尽,才能保证安全施工的规定.作为电焊工疏忽了对作业现场及周围相邻舱室情况的了解,盲目动火,违反“明火十不烧”的安全规定,这两个违章作业的因素加在一起,酿成了一起重大燃爆事故,害了自己,也害了同事,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教训太深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