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况
1999年8月7日8时左右,缙云县壶镇石龙头液化气站发生泄漏爆燃事故,造成3人大面积烧伤,直接经济损失62万元。
该站压力容器没有按规定进行注册登记,没有省建设厅颁发的资质证书,但取得了县工商局、商业局发放的营业执照和化学危险晶经营许可证。
8月6日晚,该站槽车从永嘉拉回一车液化气进生产区后卸液,到7日8时卸完液化气后,在拆卸液胶管时,胶管接头的球阀手柄撞到槽车的护栏杆,打开了该阀门,大量液化气通过没有关闭的液相管阀门喷泄而出,遇到火花发生爆燃。
(二)事故原因分析
1. 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
2. 引燃原因经分析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生产区西北角配电板的电火花引起,由于有人冲进去拉闸刀时引发的电火花而爆燃;二是卸液管金属接头撞击产生火花引燃,三是大量静电产生火花引燃。
3. 未按规范要求建站埋下事故隐患。如:防火安全间距严重不足,配电设施布置在生产区内电器不防爆,液相系统未安装紧急切断阀等。
(三)预防同类事故的措施
l.封存生产区内所有运行设备及液化气运输槽车。
2. 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整顿。
3. 严禁无证操作,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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