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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桥石油化工厂公司炼油厂液化气爆炸事故

2009-01-20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事故概况

  1988年10月22日凌晨,上海高桥石油化工公司炼油厂小凉山球罐三区14号球罐液化气外溢,扩散到罐区西墙外与工棚明火相遇,发生液化气爆炸事故。在连续沉闷的爆炸声中,南北350m、东西250m的地带燃气熊熊大火。毗邻球罐区的10多间简易工棚化为灰烬,围墙内建筑受到破坏,变压器、电缆、电讯仪表等严重损坏,变电室房顶开裂,一扇铁门飞出60多米远。事故造成25人死亡,17人烧伤,直接经济损失9.8万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违章操作造成液化气泄漏。10月21日23时40分,操作工违反操作规程开阀放水,没切换开关,阀门全部打开,9.7t液化气随水通过污水池排出。

  2.管理混乱,纪律松弛,领导不力。班长在接到门岗保安人员发现异常气味的报告后麻痹大意,保卫队书记、保卫科、值班室等街道门岗电话后不及时处理,贻误了时机。当班的7名工人中,3人做饭,后又有2人关门睡觉。球罐区民工安炉灶,各级领导熟识无睹,无人制止。

  (三)预防同类事故的措施

  1.压力容器使用单位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使其了解设备的特殊性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2.要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

  3.制定异常情况的紧急处置预案,平时演练保证事故发生时及时正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