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1947年,法国货船“大本营”号轮停泊美国得克萨斯州得克萨斯港。船上装有2500吨硝酸铵化肥及其他各种货物。在作业过程中船舱发生火灾。船长下令立即关闭舱口,打开船上的蒸汽阀,其用意很明显:在近乎封闭的条件下,用水蒸气驱赶舱内的空气,使着火的船舱在与空气隔离的情况下无法继续燃烧。然而,没有想到船舱内燃烧更为猛烈。密封舱内的压力不断升高。很快地,整条船在爆炸中被炸得粉碎,船上人员全部被炸死。
“大本营”号爆炸立即波及周围船舶和陆上设施,其中停泊在附近的“高空飞轮”号轮船装载着硫磺等易燃货物,更为可怕的是该轮同样也装载着硝酸铵化肥,而且数量更多。很快,“高空飞轮”也爆炸了,船体爆炸的碎片飞上天空,击中两架飞机,飞机坠入海中。港口码头上待装的600辆汽车全部被毁。附近的六个油库起火,停泊在港湾对面两艘美国货船爆炸起火。整个港口陷入火海之中,足足烧了三天三夜。灾难造成600余人死亡、3500余人受伤,15000余人无家可归;财产损失约3.3亿美元。相当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一个城市遭到猛烈轰炸后受到的损失。
[事故原因分析] 硝酸铵化肥,联合国编号0223,属第一类•爆炸品中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在运输名称栏内特别注明:“硝酸铵化肥比含有0.2%可燃物质的硝酸铵更易于爆炸”。
事故起因是,当船舱内发生火灾时,船长为灭火所采取的措施不当。硝酸铵是强氧化剂,在封闭的船舱内有水蒸气提供热量,这时它就分解为氧化亚氮和水,氧化亚氮在受热情况下进一步分解,释放出大量的氧,船舱内的易燃物质非但没有被遏制燃烧,反而因为获得了大量的氧气而使燃烧更猛烈。当硝酸铵含有0.2%的可燃物质时,就变成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爆炸物品,而硝酸铵化肥的易于爆炸性更甚,这就是得克萨斯港很快引发一系列猛烈爆炸的原因。
[案例评议] 硝酸铵化肥是常见的运输货物,半个多世纪前人们对危险货物的认识还有一定的局限:危险货物的知识培训教育也不可能如现在这样引起重视。可以说是这场无比惨烈的大爆炸使人们真正认识了硝酸铵化肥的危险性。
对于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品,一旦成灾,人们的施救方式主要是尽可能地控制其灾情,使之不再扩大。用大量的水喷淋,以达到降低温度的目的。有条件时可将尚未引燃的物品尽快转移到安全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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