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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驳碰撞引起燃爆事故

2009-05-2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案情介绍]  1989年1月2日深夜,南京长江油运公司62008号顶推油驳船队拖着载有2400多吨原油的三艘驳船逆流而上。途经武汉,在距江口上海81公里处、大兴洲5号江浮标上游约150米的航道内时,突然触撞到一沙包,在剧烈震动的情况下,拖带油驳的缆绳断裂,三艘油驳散队。这时,突然发生两艘油驳相撞的事故。由于剧烈撞击产生的火花引燃了油舱内的可燃气体,顿时引起燃烧。船舱内喷出熊熊烈火,升起的烟柱有近百米高。凌晨3时40分,武汉市消防部门的两辆泡沫消防车赶到现场,但是离燃烧的油驳太远,无法施展其能。消防队临时寻找了一艘水泥制的机帆船,20名消防队员带着两台消防水泵上船,驶近着火的油驳。消防队员们奋不顾身跃上油驳,开始紧张的扑救。由于油驳长时间燃烧,终于发生猛烈的爆炸,8名消防队员献身。3日下午2时,解放军派出直升飞机在火区上空投放干粉灭火剂,但由于火势太猛,浓烟几乎封住了整个火区的江面。因干粉灭火剂的灭火效果不理想,灭火指挥部紧急调来几艘消防拖轮,奋力扑救,终于将一艘油驳的大火扑灭。但另一艘油驳出现险情:船体因上浮而倾侧,如因船身倾覆而将剩抽溢出,不仅在江面上会形成一条着火的油龙,而且会造成严重的污染。灭火指挥部果断决定派出消防员登上燃烧的油驳挂锚。经消防队员的努力,挂锚成功,制止了船体侧倾,并经30小时的奋力扑救,终于将燃烧了近一个星期的大火扑灭。

    [事故原因分析]  长江的航道比较复杂,几十年来虽经不断的整治,但终竟难以彻底治理。航道的测量主要靠测量人员的经验来判断,精确度不高,对于一些不规则的沙包就难免疏漏。一月份是长江的枯水季节,长江水位下降,原先隐藏在水深处的沙包就显现出来,给航运船只造成严重的威胁。这支油驳编队就是在特定的条件下,不慎撞到隐蔽的沙包而引起断缆散队,造成失控的油驳碰撞事故。

    然而,从主观上分析,就不能不说这家航运企业对特定条件下如何保证航运安全是缺乏应对措施的。长江的水位变化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对于航道上存在的不规则沙包的事实应该有充分的估计。据了解,因撞上沙包引起断缆、驳船散队的事故以往曾多次发生,被拖的驳船由此互相发生碰撞也不止一次。没有发生事故是侥幸,思想上对此不够重视,规章制度执行不严,安全措施督促检查不力,才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事故调查分析到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是长江枯水季节,船方在积载时考虑到水位下降,原先隐蔽在深水处的沙包会因此而威胁航运安全,于是油驳没有满载。没有想到由此而在油舱内出现油气混合体积聚的空间。这恰恰是最具危险性的状况,只要有一星火花就足以使这些混合的油气体燃爆。

    [案例评议]  这起事故引起人们认真思考的地方很多,当发生断缆时,如何立即采取措施避免散队的驳船互相发生碰撞;当火灾发生时船舶如何立即采取自救措施,为此应当配备哪些设备、器材;为了在极短的时间内扑灭灾害,每个船员应当采取哪些应急救援的措施,各自应当在哪个岗位上,相互之间如何协调配合……,而作为航运企业,应当为船舶配置必要的航运仪器、消防器材,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格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船虽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组织应急救援的演练等。

    对于航管部门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来说,吸取教训之处也很多:如何加强内河及其他通航水域的交通管理、航道整治;组建快速反应的水上消防队伍;针对水域特点配备消防船只和消防器材;如何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组织抢险救灾等,这些都应当认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