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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未结束提前拆盲板爆炸

2009-08-06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  事故经过

  1986年5月22日,某化肥厂因外供电网停电而检修,检修未结束提前拆盲板,导致爆炸,造成4人死亡、5人轻伤的重大事故。这次检修的主要任务是为合成车间铜洗再生器更换盘管。凌晨3时,系统停车后,2名操作工根据安全检修的要求,在铜洗氨回收塔出口阀门上加堵了盲板,与半水煤气隔绝,并办好了动火证。10时开始动火检修,再生器内检修工作一直正常。19时器内检修人员离开现场去吃晚饭,此时,铜洗副工段长不了解再生器内动火等检修工作还没有完成,就想趁天还没黑,赶快把盲板拆掉。于是他带领1名工人把氨吸收塔出口阀门上的盲板拆掉了。事先不了解情况,事后又不向有关人员报告。晚饭后,检修工回到再生器内继续进行检修工作, 22时15分,半水煤气气柜充气开车时,半水煤气顺着回收管线窜入再生器管道,由于阀门泄漏,半水煤气进入再生器内,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遇电焊火花而引发爆炸。气浪将检修工人从7m高的平台上推出坠落,当场死亡3人。

  2  事故原因分析

  (1)主要原因是事先不了解情况,事后又不向有关人员报告,在检修工作未完成的情况下,擅自拆除盲板。违背了“厂区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的规定:检修需要抽插盲板,生产单位应绘制盲板图。何时插、何时抽应注明条件,并只能由项目负责人指挥这项工作。

  (2)对于分析合格的动火场所,在动火过程中也要随时进行监测,以免情况发生变化。检修工吃完晚饭后,未发现情况变化,没有重新进行分析。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  用火作业安全措施 (一)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打开人孔时,应自上而下依次打开,并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若间隔时间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应再次进行用火分析,或在管线、容器中充满水后,方可用火。)

  3  事故教训

  (1)严格遵守《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抽堵盲板的规定,如应按规定加盲板隔离、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安装盲板、盲板处应挂牌标识等,加强对抽堵盲板工作的计划与管理。

  (2)认真执行《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特别是中断作业后又重新进行用火作业前,应认真检查现场、开展危害分析,必要时需再次进行用火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