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故经过
2006年4月25日上午,某化学工业公司检维修部的有关人员准备检修合成氨装置的1#电除尘器电气系统,在可燃气体含量超标、不符合动火条件的情况下,1名电工提议将电缆头和闷板拆下,放在平台上用喷灯焊接,就这样办理了用火票。在用火作业时,1#电除尘器发生爆炸,现场5名人员有2人摔至地面,3人摔倒在附近平台。其中4人抢救无效死亡。
2 事故原因分析
(1)事故直接原因是有关人员严重违章作业,在系统不具备动火条件下却违章动火作业,导致爆炸事故发生。
(2)企业安全管理存在严重漏洞,安全制度形同虚设。用火过程中监护人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审批用火票的有关人员不到现场检查确认就签发火票等,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九条 “XXXX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一)油田和销售企业一级、二级和炼化企业特级、一级用火作业由用火单位填写“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报直属企业二级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生产部门审查合格,由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签发。第十条 用火作业安全措施 (三)各级用火审批人员应亲临现场检查,督促用火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审签“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
3 事故教训
(1)严格执行《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关于 “XXXX用火作业许可证”办理的规定,“用火作业许可证” 应由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签发;用火审批人员应亲临现场检查,督促用火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审签“用火作业许可证”。
(2)认真执行《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关于用火作业危害识别的规定,用火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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