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经过:
2003年11月某日晚21时,某硫磺回收装置焚烧炉进行开工点火。共进行了三次点火。前两次因为小火嘴没点着,然后拆清火嘴,所用时间较长。第三次点火时先将辅助燃烧器点着,22:10在点主燃烧器时,没有及时点着主火嘴而发生闪爆,造成尾气中压蒸汽过热器西侧弯头箱鼓起,烟囱内墙体被震塌。
原因分析:
1、对炉膛的吹扫时间不够,没有严格按照变更管理程序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将吹扫时间由原定的5分钟改为3分钟,导致在点火过程中炉膛吹扫不彻底。
2、点火过程操作不当,没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去点火。点火过程中,进炉膛的瓦斯流量一直是由调节阀控制,该调节阀关不严,导致一定量的瓦斯串入炉膛。
3、点火前没有对火盘进行认真检查,未能及时发现主燃烧器火盘变形,火盘将原应伸出的辅助燃烧器挡住,辅助燃烧器的火焰无法将主火嘴喷出的瓦斯点燃。
防范措施:
1、对点火操作开展HSE风险评估,使参加点火操作的职工对点火过程的风险有较深刻的认识。
2、炉子点火过程中的每一个步骤都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并且经过岗位、班长及车间三级确认后才能进行下一步骤,要求有确认签名表。
3、点火过程由当班班长统一指挥,装置主管及工艺员监督落实,吹扫时间按原来的5分钟不变,内漏的调节阀要及时处理好,确保仪表完好,符合工艺要求方可进行点火操作。
经验教训:
对经过检修的燃烧炉、焚烧炉的主、辅燃烧器的安装情况要加强检查,确保符合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