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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清水河化学危险品仓库“8·5”特大爆炸火灾(1993年)

2005-02-2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93年8月5日13时26分,深圳市安贸危险物品储运公司(以下简称安贸公司)清水河化学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大爆炸事故,爆炸引起大火,1小时后着火区又发生第二次强烈爆炸,造成更大范围的破坏和火灾。深圳市政府立即组织数千名消防、公安、武警、解放军指战员及医务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由于决策正确、指挥果断,再加上多方面的全力支持,至8月6日凌晨5时,终于扑灭了这场大火。这起事故造成15人死亡,200人受伤,其中重伤25人,直接经济损失2.5亿元。

  根据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是中国对外贸易开发集团公司下属的储运公司与深圳市危险品服务中心联营的安贸危险品储运公司。爆炸地点是清水河仓库区清6平仓,其中6个仓(2—7号仓)被彻底摧毁,现场留下两个深7米的大坑。其中1号仓和8号仓遭到严重破坏。

  警和解放军防化兵16小时的恶战,扑灭了大火,保住了这座现代化城市。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专家组认定,清水河的干杂仓库被违章改作化学危险品仓库及仓库内化学危险品存放严重违章是事故的主要原因,干杂仓库4号仓内混存的氧化剂与还原剂接触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8·5”特大爆炸火灾事故是一起严重的责任事故。

  三、对事故对任者的处理

  对于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国务院决定,由监察部牵头,广东省有关部门参加,高检院提前派人介入立案审查,对有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四、事故的教训

  这次事故暴露出深圳市在城市建设中存在许多重大安全问题,教训极为深刻。

  1.深圳城市规划忽视安全要求。深圳市政府没有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意识淡薄,对清水河仓库区的总体布局未按国家有关安全规定进行审查,使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品仓库,牲畜和食物仓库及液化石油气储罐等设施,集中设置在与居民点和交通道路均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区域,存放化学危险品的清6平仓离繁华市区的国贸大厦仅4.2千米,煤气储运站建在居民住宅小区,清6平仓水平距离仅300多米,严重威胁着深圳市的安全。深圳市缺水长期未得到解决,这次事故由于消防无水,失去了火灾初期的灭火良机。

  2.不按国家有关规定审批成立公司,失查失职。深圳市政府未按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法规、条例的规定对申办安贸危险品公司的报告严格审查,就以深府办〔1990〕688号《关于成立深圳市安贸危险品储运公司的批复》,批准成立安贸公司。1989年清理整顿公司时,市政府在深府[1989]361号《关于对市属党政机关74家公司(企业)撤并的处理决定》中曾明确:“深圳市爆炸危险品服务公司、深圳市消防器材技术中心合并后移交给行业公司管理”,但实际是既没合并也没移交,市政府对此也没有进行检查。在公安部门如何防止火灾火险工作方面,市政府监督检查也很不得力。

  3.深圳市公安局执法不严、监督不力、市公安局作为民用爆炸物品发放许可证的政府主管部门,未按规定严格审查,就给安贸公司发放《广东省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剧毒物品储存许可证》、《深圳市爆炸品、危险品接卸中转许可证》,使该公司在不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条件下,经营民用爆炸物品合法化。对清6平仓严重火灾隐患,深圳市公安局消防部门于1991年2月13日曾发出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储存爆炸危险物品的仓库应立即停止使用,储存的爆炸性危险物品在2月20日前搬出,否则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但在此后再未进行任何督促整改和安全检查,致使重大隐患未能消除而发生事故。

  4.执法监督部门不严格履行监督职能,为下属公司控制化学危险品经营开方便之门。安贸危险品储运公司是中国对外贸易开发集团(简称中贸发公司)下属的储运公司与深圳市爆炸危险物品服务公司联合投资建立的。爆炸危险物品服务公司是市公安局办的深圳市保安服务公司的下属公司,其负责人是市公安局派出的,该公司在安贸公司中占有20%的股份。合作经营合同规定,安贸公司由中贸发公司承包经营,爆炸危险物品服务公司负责“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办理登记注册、领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事宜”,“组织并提供充足的储存货源”等。1991年2月4日,深圳市公安局就发出通知,要求“从199T年2月6日起,凡是进入特区内的化学危险物品,一律存放在深圳安贸危险物品储运公司仓库保管。原批准给各单位的危险物品仓库暂停使用,现库存的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在2月13日前调回安贸危险物品储运公司仓库保管。”“对集中后的危险物品需要提取的,需经市公安局业务管理部门同意,凭运输证到安贸危险物品储运公司办理提、运手续。对违反此规定的,一经发现,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化学危险物品管理条例》给予处理。”安贸公司凭借和公安局的这种特殊关系,在化学危险品储运中,长期不符合安全要求,严重违章混存化学危险品,以致发生爆炸火灾事故。

  5.安贸公司为获得经营化学危险品的许可,弄虚作假,欺骗上级领导机关。1990年深圳市爆炸危险物品服务公司和中贸发(集团)储运公司合作经营安贸公司,为谋取高额利润在给市政府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真实反映情况,有意把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干杂货平仓说成是符合安全规定的危险物品仓库,骗得了经营化学危险品储运的许可。

  6.安贸公司安全管理混乱,冒险蛮干。在危险品仓库管理方面,安贸公司不按审批存放的危险品种类规定,严重混存各类化学危险品。货物到达才临时指定仓库堆放的现象时有发生,仓管员和搬运工根据仓库剩余空间大小决定存放地点和存放方式,混存混装习以为常。危险品接卸过程,不按规范化程序执行。安贸公司在接到火险隐患通知书后,不按通知要求整改,未将重大隐患消除。这种疏于管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决定了触发事故的必然性。

  五、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

  1.要搞好城市规划和市政建设。各级政府在城市规划中,要有全局观念,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始终坚持经济建设与市政建设同步发展,确保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

  2.加强化学和爆炸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各级政府要把危险物品的储运问题纳入城市规划统筹考虑,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执法,坚持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