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单位概况
伊川县顺和花炮有限公司吉祥材料厂(以下简称吉祥材料厂)位于伊川县平等乡马回营村,成立于2005年12月14日,企业性质为私营,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103292600140,企业负责人刘占伟,该厂生产经营范围为引火线生产。
二、事故时间
2007年10月30日上午11:30时左右。
三、事故地点
吉祥材料厂配药房处。
四、事故类别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该厂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从员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够,从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欠缺,自我保护意识差,配药工超量配药,违章操作导致发生的爆炸事故。
五、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生产性责任事故。
六、事故伤害及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张占锋,男,39岁,平等乡马回营村人。直接经济损失30余万元。
七、事故经过
2007年10月25日,吉祥材料厂经验收允许复工生产。
2007年10月30日上午8∶00左右,刘尊伟、陈晓亮、陈干伟、张占锋到吉祥材料厂干活,具体分工是:刘尊伟、陈晓亮、陈干伟各自一个工房加工引线(刘尊伟兼厂安全负责人),张占锋在配药房内配药。大约11∶30时左右,配药工张占锋在厂西北角配药房内配药时发生爆炸,负责人刘占伟在厂区西侧浆引场听到爆炸声,迅速赶到厂区,看到配药房塑料棚被爆炸冲击波掀掉,刘占伟进入配药房,见张占锋背对着配药房防爆墙蹲着,刘占伟、陈干伟二人把张占锋扶到配药房外边,刘占伟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大约半个小时左右,“120”急救人员赶到事故现场,将伤者送到伊川县人民医院救治,后又送往洛阳150医院治疗。11月1日6∶00时,张占锋因烧伤诱发肾衰竭,经抢救无效死亡。
八、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张占锋,吉祥材料厂配药工,因安全意识淡薄,工作期间超量配药,两次搅拌没有按规定间隔10分钟,违章操作,引起爆炸。
(二)间接原因
1.刘尊伟,吉祥材料厂安全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配药房安全检查不到位,对违章操作制止不力,未认真检查作业场所并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这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刘占伟,吉祥材料厂负责人,系本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松散,未认真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对安全检查责任制落实不力,这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3.吉祥材料厂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够,未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这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九、事故责任及处理
(一)张占锋,吉祥材料厂配药工,安全意识淡薄,工作期间超量配药,两次搅拌没有按规定间隔10分钟,违章操作,引起爆炸,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责任追究。
(二)刘尊伟,吉祥材料厂副厂长,主抓安全生产工作,对配药房安全检查不到位,对违章操作制止不力,未认真检查作业场所并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对该起事故负主要责任。建议撤销其副厂长职务。
(三)刘占伟,吉祥材料厂负责人,系本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认真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对安全检查责任制落实不力,对该起事故负重要责任。建议依照《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给予经济处罚。
(四)吉祥材料厂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够,未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导致事故发生,依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议对吉祥材料厂依法给予经济处罚。
(五)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生产企业监管不力,未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导致从业人员违章操作发生爆炸事故。建议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股股长朱首峰、包厂人员郭跃辉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十、防范措施
(一)吉祥材料厂要汲取“10•30”爆炸事故教训,认真分析事故原因,预防事故发生。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并认真落实。
(三)在本厂内迅速开展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责任到人,限期整改到位。
(四)要强化本厂安全管理职能,做到人员到位,职能明确,责任落实,检查及处理情况认真做好记录,做到安全标准化。
(五)组织该厂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素质,确保不经安全培训不得上岗作业,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