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江西万载黄茅攀达烟花制造有限公司“12•30”特大爆炸事故

2010-03-1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2001年12月  日上午9时40分,万载县黄茅攀达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死亡14人,失踪2人,受伤61人,直接经济损失估价800万元左右。由宜春市、万载县两级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乡企、工会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联合调查组,经过10多天的紧张调查,万载县黄茅攀达烟花制造有限公司“12•30”爆炸事故原因已经查清,并对有关事故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

    一、攀达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的基本增况

    万载县黄茅攀达烟花制造有限公司为攀达国际(集团)公司的全资附属机构,董事长为港商赵XX,法人代表赵XX。公司建立在万载县黄茅镇以西1.5公里的湘赣公路旁。1992年破土动工,1993年10月正式投产,厂区占地面积500亩,拥有礼花弹、玩具烟花、地面礼花、电光花生产流水线,员工800多人(95%为当地农民),属“三证齐全”的外商独资企业。近年来,年产值2600万元左右,年上交各种利税600万元左右。

    二、事故发生的经过

    2001年12月30日,攀达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礼花弹厂职工上午8时到达厂内上班。上班后,零件车间4组职工潘XX将一盆3、4组共用的“银龙”药(5公斤),从供房内取出并放在3、4组共用的凉亭内冷却。约上午9时,潘XX将“银龙”药措至装硝工棚分,和零件车间的女工辛XX开始装硝(即把“银龙”药打入纸简内,“银龙”药的成分是硝酸钾、金属钛粉、木炭粉和硫磺)。打零件的工棚是一幢三间的房子,左右两间打零件,中间空着,女工辛XX和女工潘XX共一幢左右两间打零件。潘XX从放在装药工硼旁的‘银龙”药盆内领了1公斤的“银龙”药,到工硼里打“银龙”,火药是潘XX领取后分发给辛XX的,每人大约1市斤。9时狠分左右,在另一车间的高XX发现潘XX车间有火光,意识到出了事就拼命往外跑,口里减:“着火了,赶快跑”,和潘XX同一车间装硝打零件的辛XX同时发现潘XX工作间着火了,立即往外跑,然而她没跑出多远,就听到爆炸声。辛XX、高XX二人在事故中受轻微伤,经医院包扎上药后,现在家休息。二人均有证言证词。潘XX已在这次事故中死亡。潘XX打零件着火后,引燃旁边其它礼花弹零件、硝药、半成品,然后引燃中转仓库,最后引燃成品仓库造成多次间断爆炸。

    三、事故发生的原因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核实,万载黄茅攀达烟花制造有限公司“12•30”爆炸事故,是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职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按规程:(l)凉亭中放有药物时禁止打零件;(2)冷却后的硝药应放回车间中转库后,工人才能按规定每次领0.5公斤硝药打零件;(3)中转库分严禁晒药。现已查明2001年12月29日下午5点多钟,礼花弹厂零件车间工人阳X X、张X X、龙X X将10公斤配好的“银龙”硝药(l、2两组,3.4两组各5公斤)放进车间烘干房烘干(因硝药用浆糊拌均匀成潮湿状,所以要放进烘房烘干)。2001年12月30日上午几点上班后,由第1组阳XX和第4组潘XX两人从烘干房将“银龙’销药各5公斤拿出分别放在l、2两组合用的凉亭和3、4两组合用的凉亭中冷却,潘XX从中将5公斤银龙硝药放在打“银记’零件的工棚旁约2米处。潘XX给辛XX从中勺出0.5公斤,自己也勺出0.5公斤硝药,潘即开始打银龙零件(即装硝)。由于播XX用力过大,引发药物着火,但因药量小,处理及时,只造成操作轻度烧伤,没有造成大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喷出的火苗引起旁边的“银龙’稍药爆燃,带来了凉亭里4公斤“银龙”硝和摆在晒架上的“落叶”半成品烟花的爆燃和爆炸,再引起中转、成品仓库的连续爆炸。

    2.厂区内违章存药、超量存放成品及半成品。在调查中发现12月30日上午:(l)攀达烟花制造有限公司零件车间主任兼安全员张XX在装硝工棚旁违放置“银龙”药一盆(4公斤),在安全带内违规设置晒架,凉晒了8架“落叶”半成品;(2)爆炸时礼花弹厂中转库储存有“海南大丽‘’零件硝陆对公斤(按规定不允许储存)和“落叶”药1公斤;(3)礼花弹厂半成品仓库存放半成品(指成品但未装箱的礼花弹)折算为825箱,礼花弹厂车间对日正在装配的半成品75箱;(4)礼花弹厂有三个成品仓库,7号仓库面积为420平方米,另2个仓库的面积分别为8对平方米、  平方米。根据7号仓库的储存能力,审批三个成品

仓库的储存量为各1000箱,爆炸时仓库共存放礼花弹成品4450箱。

    3.忽视现场安全管理。攀达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比较健全,设有专职安全员。但该公司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盲目追求经济效益。特别是元旦前,由于礼花弹销售看好,利润较高,生产比较繁忙,管理有所放松。事故发生当日,礼花弹厂两位负责人都不在现场,现场安全管理没有及时跟上。

    4.有关管理部门管理不严,对攀达公司安全隐患整改的督促不力。虽然攀达烟花制造有限公司是外商独资企业,该公司法人代表财大气粗,不把县有关管理部门的检查放在眼里,在管理上有所不便。加上该公司内部管理比较规范,是万载县烟花行业的样板企业,因此,客观上造成有关管理部门放松了对该公司安全管理。但是“12•30”爆炸事故,主观上暴露出万载县有关部门安全管理不够严格,检查不够到位,隐患整改不落实等问题。

    四、事故的教训及整改措施

    1.安全检查无“禁区”。攀达烟花制造有限公司是外商独山企业,尽管该公司设施比较好、制度比较健全,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不能放松安全管理,该检查要检查、该处罚要处罚。今后对外资企业必须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

    2.狠抓安全隐患的整改。对万载县黄茅攀达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礼花弹厂,公安部门已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搬迁,但没有切实抓好落实,在搬迁之前没有责令礼花弹厂停产,最终酿成“12•30”爆炸事故。今后,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坚决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拒不整改的企业和法人代表,该停的停、该关的关、该抓的抓。不符合安全条件,达不到整改要求,坚决不准生产。

    3.坚决执行“少量、多次、勤运走”原则。这次攀达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违规存放硝药和凉晒大量的“落叶”半成品,超量存药、存货,扩大了爆炸范围,增大了爆炸威力。“少量、多次、勤运走”,是烟花鞭炮生产企业必须坚决执行的基本原则。

    4.切实加强对职工安全教育。去年万载县有关管理部门对全县烟花鞭炮“三员”教育抓得很紧,但对其他操作人员的培训有所忽视。由于花炮行业操作人员大多是农民,流动性大,素质低,安全意识淡薄。因此必须加强对他们的安全培训,全面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杜绝职工违章行为,避免同类事故的发生。

    5.坚决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加快烟花爆竹行业的退出步伐。市政府已派出工作组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并已于元月14日召开市长办公会议,对烟花炮竹行业退出问题进行了初步的专题研究和部署。

    该事故共有16人受到党纪、政纪和法律的责任追究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