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7月22日21时20分左右,瑞安市中兴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公司)发生一起爆燃事故。事故造成14人烧伤,其中1人经医治无效于8月12日死亡,11名重伤,1名轻伤,1名轻微伤,直接经济损失26.5万元。
一、企业概况
2002年3月,中兴公司经瑞安市工商局核准设立,公司主要从事复合薄膜、包装透明薄膜、压延包膜制造、加工。
二、事故经过
7月22日晚上,该企业有18名职工上班。21时20分左右,该企业锅炉使用非标燃料油发生泄漏,产生的油蒸汽随后发生爆燃,火势迅速蔓延。经公安消防部门扑救,当晚22:40许,火势得到控制,23:50大或被全部扑灭。火灾中烧伤的13名员工和1名5岁小孩,当即被送往瑞安市人民医院抢救。其中1人,经医院治疗无效于8月12日死亡。
三、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中兴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因锅炉使用非标燃料油发生泄漏,产生的油蒸汽在锅炉房发生爆燃。
(二)间接原因
1、中兴公司使用的瑞安市东海炼油厂非法生产销售的非标燃料油,经检验,闪点为20℃,爆燃后现场取非标燃料油闪点为36℃,不符合国家标准,极易引起火灾。中兴公司正是购买使用了这种非标燃料油,在泄漏后引起爆燃。
2、中兴公司生产厂区布局不符合安全规范,特别是锅炉房、储油区、配电房安全距离严重不足,安全管理混乱,锅炉安装后,未申报验收就投入使用,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盲目组织试生产。
3、中兴公司企业管理混乱,对员工缺乏安全教育,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在危急情况下没有及时撤离。
4、瑞安市莘塍镇政府对新建的中兴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不力;对油品非法生产销售制止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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