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3 月4 日下午2: 30 分左右,湖北晋煤金楚化肥有限责任公司造气车间维修工在脱硫工段碱液富液槽顶部从事焊接作业,脱硫塔液中溶解的易燃易爆气体在富液槽内解吸聚积,动火引发闪爆事故,当场造成三人受伤,一人经医院抢救无效于下午3: 40死亡。
(一)企业基本情况
湖北晋煤金楚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原湖北鄂中楚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9月由晋煤金石公司控股后更为现名),位于钟祥市双河镇官冲村。该公司始建于l976年,1979年9月投入生产。2003年改制为民营企业,目前拥有固定资产2.2亿元,具有年生产合成氨12万吨、甲醇3万吨能力,现有职工310人。
(二)事故经过
3月4日,该公司大修开车转入正常生产过程中,公司造气车间脱硫工段3月2 日大修后开车时由原氨水脱硫改为碱液脱硫工艺,由于碱液富液槽内液位不稳定,生产调度会上决定在富液槽上安装一个浮筒式液位计,由造气车间负责实施,同时提出了安全要求。下午2: 20左右,造气车间分管设备维修的副主任付斌带领维修工刘新黎、焊工郑金虎将准备好的液位计滑轮支架搬到富液槽顶盖上进行焊接安装。2: 30分左右因脱硫液中溶解的易燃易爆气体带入富液槽内降压、解吸、富集,与槽内的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焊工动火时引发闪爆,富液槽顶盖掀翻,导致盖顶上正在作业的3名工人坠地受伤,其中1人重伤,1人死亡。
(三)事故初步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
1、湖北晋煤金楚化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装置大修后正在开车,转入正常生产,造气车间脱硫工段脱硫塔、再生系统富液槽内的液位因生产负荷的波动而波动,液中溶解的易燃易爆气体在富液内解吸、富集,与槽内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试焊时的火花引发闪爆。3月9日上午省局化工专家到事故现场进行查看,认为富液槽内存在一氧化碳、氢气、甲烷等易燃气休。
2、维修工人麻痹大意,认为碱液槽内无燃烧爆炸危险,忽视安全,未办理动火证。
间接原因:
1、造气车间未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
2、造气车间未安排专人对检修现场进行安全监护。
3、该公司的可燃气体检测仪等仪器配备不到位。
4、该公司有关设备的液位等控制点的自动控制系统缺乏。
(四)事故相关处理及下一步措施
事故发生后,钟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一是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协助指导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二是责令该企业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在全厂范围内立即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一切事故隐患,重点开展反“三违”活动。三是组织召开全市危化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紧急现场会,要求全市危化品从业单位认真吸取该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危化行业的隐患大排查工作,主要排查工艺技术管理制度、仪表连锁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重要机组、反应器、分馏塔、专用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要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并全面开展全员安全教育等活动,提高危化品企业自救应急能力,严防各类危化品事故发生。四是聘请省级化工专家对全市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捡查,重点对部分新、改、扩建化工建设项目采用的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新的生产方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真正从源头进行把关,杜绝危化品事故发生。五是钟祥市政府己组织公安、安监、工会、监察、检察院等部门成立了湖北晋煤金楚化肥有限责任公司“3.4”事故联合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