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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煤气柜爆炸事故分析

2005-06-15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2002年3月7日21时30分左右,湖北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兴利华公司煤气柜发生爆炸,将煤气柜钟罩顶盖全部掀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35万元,所幸无人伤亡。
    一、事故经过

    2002年3月7日凌晨5时,夜班停3#造气炉进行处理,5时30分,炉气化验合格后开始送气。7时50分,早班接班后停3#造气炉。9时25分,调度通知合成工段加大用气量,造成造气工段需加大造气量,故开3#炉,11时10分又停3#炉换开1#炉,11时45分停2#炉改开3#炉,14时45分又停3#炉,改开1#炉。15时20分,调度通知开3#炉,3台造气炉同时运行至交班。整个早班没有对3#炉进行清炉处理。中班接班时,早班主操向某对中班主操交班说:对不起,因为不知道下午会加大供气量,你们把1#炉处理一下,1#炉的氧气喷嘴有问题。16时30分左右,中班开始处理1#炉。17时,3#炉气出口温度276ºC。当时化验工较忙,没有对炉气的氧含量进行分析,当班操作工误认为是炉结焦引起的,未进行处理。18时,3#炉炉气温度下降至178ºC的正常操作温度,20时,下降至145ºC,21时,下降至126ºC。在此期间,主操作工韩某、副操作工施某均以为是炉内结焦下塌,炉内工作已正常,没有做分析处理。21时30分左右,煤气柜发生爆炸。事故发生后,车间副主任张某迅速带领当班2名操作工关闭了氧气供应、脱硫进出、气柜进出等阀门,阻止了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二、事故原因

    1.3#造气炉从凌晨5时30分化验分析合格开始供气到事故发生,期间开开停停长达16个小时没有进行一次清炉,白班和中班操作工都没有对3#炉炉气进行化验分析。白班没有准确地掌握好生产情况,交班不清,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中班在运行中发现炉气温度异常时,因学艺不精,缺乏操作经验,疏忽大意,误认为是正常情况,致使3#炉内焦炭耗尽,氧气从3#造气炉直接进入煤气柜,导致煤气柜内的氧含量超标引起爆炸,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调查中发现,兴利华公司一氧化碳造气工艺操作规程不完善,对造气炉炉气温度工艺指标众说不一,不能提供一份完整的工艺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味放在合成工段开车上,疏忽了对造气工段的安全管理;自始至终没有对造气炉化验分析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监督,是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本次事故如果严格执行规程,每半小时对炉气进行一次化验分析,就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3.当班调度、车间值班人员责任心差,上班不看生产记录,不研究生产运行状况,没有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在安排造气岗位化验工对合成循环进气的氧含量进行分析时,忽视了对造气岗位化验分析工作的监督,也是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4.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不够严格,管理水平低。造气工艺操作规程指导生产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没有认真研究;调度只是在调配水、电、汽和人员,缺乏综合协调能力,调动造气岗位的分析工时,忽视其本岗位的化验分析工作,顾此失彼;现场管理干部工作作风漂浮,不能准确掌握生产情况,值班检查流于形式;在开车前长达3个月的停产期间,不认真组织学习,装装样子走过场,多次安排安全员整理相关行业的事故案例供职工学习,至今没有得到落实。从管理角度上看,此次事故的发生存在着一定的必然性,因此,公司各级管理干部对本次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

    三、事故防范措施

    一是在造气工段召开现场安全会,要求兴利华公司全体员工每人写一份对本次事故的书面认识和打算,提高对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就本次发现的工艺文件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修订,并在全厂内举一反三,对所有工艺文件进行一次大清理,做到人手一份,确保各项工艺操作规程得到有效地执行;三是对兴利华公司的全体员工进行重新上岗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四是生产设备整改结束后,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对各项装置进行验收,取得有关证书或书面验收报告后方可正式开车投产;五是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巡回检查和生产现场管理,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六是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充实安全管理力量,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手段和措施;七是从外单位引进有经验的老师傅,指导造气、空分、合成的操作;八是对兴利华公司存在危险的岗位、设备、关键点逐一进行统计、事故后果假想、拿出预防措施,并将措施对广大职工讲清楚,做到人人心中有数,人人懂得具体操作方法。

   四、事故处理

   1.对3月7日造气工段负有主要责任的中班主操作工韩某处以罚款200元,缴纳保证金1000元,辞退留用1年;对早班主操作工向某、中班副操作工施某和分析工谭某分别处以罚款200元,并对向某记过一次;对早班操作工李某和分析工万某分别处以罚款100元。

    2.鉴于事故发生时,公司副总经理牛某刚接任兴利华公司董事长1天,对其只处以罚款200元;对经理杨某、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田某处以罚款300元;对分管设备的副经理杨某、车间主任袁某、副主任张某、兴利华公司安全员黄某和车间安全员李某分别处以罚款200元,并对黄某书面警告一次;对主调贺某、舒某各处以罚款100元;对副调度员卓某、黄某各处以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