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6月25日,浙江某船厂轮机车间一名工人在用乙炔气割炬烧割孔眼时发生爆炸,作业者被炸成重伤。
事故经过:
6月25日上午,浙江某船厂轮机车间钳工屠某、郑某,在一艘2200t的沿海货轮机舱里作业。屠某和郑某的任务是烧割机舱淡水泵底脚螺孔。9时30分,当屠某按照画好的淡水泵底脚孔眼线,用乙炔气割炬烧割孔眼时,突然发生爆炸,一股黑烟从机舱中冲天而起,屠某被强烈灼热的气浪冲起3m多高落下来,摔在主机座右舷的内底板上。工友们急忙将屠某救出,送往医院抢救。经医院诊断,屠某右腿股骨横断骨折,腓骨开放性横断骨折,胫骨开放性粉碎骨折;右脸和胸部为1~2度烧伤,头皮局部撕裂伤,伤势严重。
这起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4万多元,船舶出厂的工期延迟一个月。这是该厂几年来损失最重的一起事故。
事故分析:
事故发生后,经现场调查,发现机舱的内底板(货轮双层底的上一层铁板)上四角里的四个10mm厚铁板的人孔盖全被炸开,内底板局部成蘑菇状突起,显然爆炸是在机舱内底板的有限空间中发生的。经过分析,找出导致这起严重事故的原因。原来在事故发生前两天,船体车间油漆工何某奉车间主任之命,在机舱内底板中喷过油漆。该漆含有大量的二甲苯。喷漆完毕后,当时天正下雨,何某恐怕雨水淋进去,便嘱咐帮助喷漆的家属工把内底板上的四个人孔盖子全部盖上,致使高浓度的二甲苯气体蓄积在机舱的双层底中。两天后,屠某用乙炔气割炬烧割孔眼前,没经过仔细检查就动火作业,气割的火星溅落到没有完全盖死的内底板缝中,引燃了内底板积蓄的二甲苯气体,导致这起爆炸事故的发生。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根据有限空间涂装安全技术要求,在有限空间涂装完毕后,要通风24小时,把里面的油漆气体吸排出去。但是,负责喷漆工作的何某,不但不排气,反而盖上了盖子,以后又未及时打开,这就为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所以,对这起事故的发生,何某应负一定的责任。
屠某在动火前不进行必要的检查,应负主要责任。
从事故发生的过程、原因来看,该厂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许多问题:一是车间领导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交代布置的工作缺乏检查。二是作业人员明显缺乏安全生产知识,这与安全教育不够有关。三是对特种作业缺乏严格的管理。
应采取的防范措施有:
(1)工厂和车间领导应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补充完善规章制度,尤其是安全作业方面的规章制度。
(2)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技术水平,对于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要及时纠正,对严重违章行为要进行处罚,防止形成习惯性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