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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子石化“2003.10.3”煤粉闪爆事故

2010-12-06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事故经过

  2003年10月3日,独山子石化分公司热电厂锅炉车间运行二值班上白班,系统及设备正常运行,各参数稳定。11时46分,3#炉粉仓粉位已到6.5米。根据生产操作要求, 3#炉司磨工罗强开始停制粉系统的操作。在操作室内停3#炉甲侧给煤机,关热风门,开冷风门,观察球磨机出口温度降至53度。11时53分,罗强去现场做如下操作,先关3#炉制粉系统的隔离门,再打开给煤机手孔,通风给系统降温,11时56分左右,罗强正打开木块分离器手孔门时,3#炉甲侧制粉系统发生了闪爆。当时,正在3#炉8米平台操作减温水的副司炉工王鑫发现罗强倒在甲侧给煤机处,头部着地,昏迷。王鑫立即通知操作室,当班人员按应急程序迅速报告值班调度及120急救中心。罗强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18时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00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在停磨过程中,操作工罗强将给煤机手孔打开,致使大量空气进入负压状态的制粉系统,此时,运转的球磨机入口处有煤粉积燃,空气与煤粉在此处混合,达到爆炸极限,发生闪爆,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当班司磨工罗强违反操作规程,在停磨检查木块分离器时,在没有停运球磨机和排粉机的情况下,以打开给煤机手孔的方式给系统通风冷却,致使制粉系统煤粉达到爆炸浓度,是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司磨岗位个别员工存在习惯性违章。在清理木块分离器的操作中,没有严格按照规程要求“先关闭木块分离器的上、下挡板,再打开木块分离器的手孔门”操作,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4)班组岗位教育培训不到位。各班组对木块分离器的操作程序都不相同,新修订规程的教育培训不落实,热电厂相关部门对规程操作监督不到位,车间管理不严,是这起事故发生的管理原因。

  (5)对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对热风调节阀内漏等隐患没有整改落实,也没有制定有效防范措施,是导致这起事故的又一管理原因。

  (6)热电厂监督不到位,管理不严格。锅炉车间对制粉系统操作规程的修订,没有按程序申报,相关科室没有审批,规程修订、发布不严密,是这起事故发生的管理原因之一。

  三、预防措施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坚决制止违章操作。各单位要对基层车间班组、岗位工作中存在的有章不循、违章操作和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全面清查。对发现有违章行为的人员,要离岗学习。

  2、严格执行规程修订、补充的管理规定,对单位原有规程认真进行审查,及时修订、补充完善各项规程。

  3、要加强对各单元、各系统的危害识别,系统地认识隐患问题,对落后的工艺要展开科技攻关方案。对评价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措施。

  4、强化培训,提高安全意识。针对个别职工安全意识薄弱和习惯性违章现象,要通过查摆身边的违章行为,结合事故教训,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强化规程的培训,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操作。

  5、加快完成热电厂锅炉车间制粉系统闪爆科技攻关,彻底整改制粉系统的安全隐患,实现本质安全。

  6、在热电厂锅炉车间全部制粉系统木块分离器处永久悬挂事故警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