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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豆压榨浸出车间爆炸事故案例

2010-12-1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事故类别:大豆浸出车间溶剂油消溶不彻底致使检修火花引发大爆炸

    发生时间:2006年6月27日

    发生地点:漳州开发区福建金石制油有限公司的大豆浸出车间

    伤亡情况:5人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

    严重级别:特大爆炸安全事故

    [事故经过]

    2006年6月27日上午,维修工杨××和王××(均为内蒙古籍)下到浸出器内更换刮板作业。这时在浸出器里面还存有20多吨的混合油,分别由大豆油、溶剂等组成。由于里面储存有易燃易爆的混合油,不能通电,两人也没有带照明设备,借着外面光线,他们顺利地更换其中3片有故障的刮板。大约在上午10时30分,当他们要更换第4片刮板时,爆炸突然发生,浸出器内的氢汽油和易燃易爆溶剂,猛烈燃烧,瞬间淹没了整个车间。  

    [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第一、当浸出车间露出大量溶剂情况下,严禁产生火花的作业。

    第二、在溶剂和溶剂汽体直接接触的环境下作业,必须保证防爆,否则是严重违章作业。

    第三、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

    2.间接原因:

    第一、安全生产培训及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没有坚持经常,员工的安全生产的意识淡泊。

    第二、领导没有把安全生产摆在首位。

    [事故后果]

     造成5人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工厂停产一年多,重新修复建设,造成间接经济损失数千万元;在业内和周边地区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

    [预防措施]

    1.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要贯穿于施工作业的全过程。对参与施工作业的每一个员工,要扎实有成效地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使施工人员熟悉、理解、领会、掌握施工作业现场的环境、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领,要规范地遵循安全技术规程。杜绝违章作业。

    2.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要首先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掌握必备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要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和职责分工,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并经常进行不定期的、随机的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按照“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进行及时整改,并进行复查,有效地消防事故隐患。

    3.按照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要求,做好溶剂油的消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