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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丘市鲁明化工有限公司“1•24”灼烫事故

2011-04-2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2010年1月24日19时左右,章丘市鲁明化工有限公司三聚氰胺车间发生一起灼烫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8.9万元。

  章丘市鲁明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济南章丘市明水荷花路11号,前身是章丘市第一化肥厂,现为明水大化集团的子公司,拥有职工445人,固定资产2210万元。主要产品有碳酸氢铵、三聚氰胺。主要装置生产能力:合成氨3万吨/年,碳酸氢铵10万吨/年,三聚氰胺9000吨/年(共有两套装置,一套为3000吨/年,另一套为6000吨/年)。发生事故的装置为三聚氰胺6000吨/年生产装置,于2003年10月份建成投产,采用专利技术,由专利所有权人提供全部的工艺、设备设施设计图纸以及操作规程,并负责操作工人的培训和产品产量、消耗、质量的达标;装置非标设备制造及装置安装工作由原章丘市鲁明化工有限公司维修车间承担。

  2010年1月24日19时左右,该公司正常生产过程中,6000吨/年三聚氰胺装置反应器一节熔盐箱焊缝突然断裂,内件(换热器)脱出,随之高温(约450℃)的硅胶、熔盐喷出。当时主控室两名职工正在一楼控制室观测熔盐温度,发现反应器里黄色的硅胶喷了出来,随之先后跑出了控制室。其中1人按照逃生路线迅速跑到二楼主控室,协同有关人员进行系统处理,关闭系统阀门,然后从二楼西侧逃生通道安全撤离现场。另1名操作工人未按逃生路线逃生,跑至反应器东南方向约30米处的碳棚附近(一条死胡同)后被灼烫死亡。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三聚氰胺装置没有正规设计,反应器法兰与法兰封板的角焊缝焊接质量不合格、法兰封板补焊部位存在严重缺陷,反应器材料在高温交变制作过程中产生蠕变造成强度下降,焊缝突然断裂。

  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好,对反应器存在的危险性认识不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不够,应急救援演练不到位,员工在遇见突发的紧急情况时,未能按照正确的逃生路线逃生,是导致这次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