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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正云食品有限公司“6.1”氨气爆炸事故

2011-04-25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2010年6月1日21时30分左右,青岛正云食品有限公司发生氨气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6.6万元。

  青岛正云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云公司)位于即墨市通济办事处吴家沟岔村,成立于2007年12月7日,有从业人员86人,生产加工预制肉制品,使用两台液氨制冷机等冷冻设备。

  2010年6月1日20时左右,该企业一职工到压缩机房将制冷压缩机开动,约21时,机房内两台机组发出异常声响,该职工便从机房出来到办公楼大厅,将存放在此处的防护服穿上,带上活性炭防毒面具第二次进入机房,由于机房内氨气已形成雾状,看不清,便向传达室值班人员借了一个充电式手提照明灯,用于照明。约21时30分左右,机房内发出爆炸声,门窗玻璃破碎,短路停电,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压缩机房内两台压缩机组都有泄漏点,致使开机后大面积液氨泄漏,发生液氨泄漏后没有立即停机关闭阀门,致使机房内氨气聚集达到爆炸极限。职工冒险违章作业,使用手提式充电照明灯照明,开关时产生电火花,引起爆炸。

  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是:企业安全管理混乱,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不到位,机房安排的制冷工都不具备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未获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而上岗作业;公司领导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三级安全教育不开展,对公司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也不告知员工,安全措施不具体、不落实,未开展隐患治理排查工作,机房照明灯具为非防爆型,值班室、配电室设在机房内,报警装置不好用等问题一直存在,隐患整改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