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987年6月,安徽省某镇集市上发生一起液氨槽车恶性爆炸事故,当场死亡4人,陆续死亡10人,受伤接受治疗者62人。
该省某化肥厂外借一台氨罐,去邻县化肥厂购买液氨,充装后在返回途中路经某个集市,氨罐尾部突然冒烟,接着一声巨响,氨罐爆炸,重74.4kg的后封头向后偏右飞出64.4m,直径800mm、长3000mm、重约770kg的罐体挣断固定索,向前冲出95.7m,此过程前后撞死3人。罐内790kg液氨喷出,致使87名赶集的农民灼伤、中毒。附近树木、庄稼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
事故的主要原因:①液氨罐本体质量差,材质选用沸腾钢板,全部焊缝未开坡口,漏焊严重,经测量断裂的焊缝,10mm厚的钢板只熔合4mm;封头无直边,封头与筒体错边7.5~15mm;焊后未经退火处理;②该罐是固定盛装贮罐,不应做运输式贮罐。不符合国家有关液化气体汽车槽车的规定;③该化肥厂在使用液氨贮罐前,没有进行必要的检查;④行车路线和时间没有向当地公安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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