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5月3日15时13分,辽宁省抚顺市某乡镇小炼油厂一台100m渣油罐突然发生爆炸,当场炸死6人,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50余万元。
1.事故经过:
1998年5月3日下午,抚顺市某乡镇企业炼油厂由副厂长带领5名工人,上到厂罐区北100m渣油罐顶上,准备用潜水泵从罐顶人孔往外抽渣油装车外运(该罐高5.6m直径5.6m,容积100m,板厚5mm),因罐内油质粘度过大,先是用蒸汽对罐内油质进行加热,后又通过罐下进油管线向罐内打入了约450公斤的轻质油,对罐内油质进行稀释,然后用绳子将潜水泵从罐顶入孔放入罐内渣油中,由另外一名工人在开关处给潜水泵送电。当送电后3~4分钟,即在15时13分左右,油罐突然发生爆炸。罐体向东北方向飞出17.7m。当时在罐上作业的6人全部被炸死。此外,在罐区内作业的4名工人中有3人被四处飞溅的热油烫伤。爆炸后局部范围内的渣油发生了燃烧,被及时赶来的消防人员扑灭。
2.事故原因
经现场勘查和技术分析,造成这起爆炸的直接原因是该厂副厂长李某在带领工人清罐过程中,由于罐内渣油粘度过大,先用蒸汽加热后又加入了大量轻质油进行稀释等冒险蛮干行为所致。该轻质油具有易挥发、闪点低(40~60C)和爆炸下限低等特性,特别是在罐内油品加热的温度已经达到或超过50C时,更加快了轻质油的挥发速度,导致罐内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后,形成了可燃爆的混合物。同时罐内潜水泵的电缆线在距电泵3m处的接头在拖拉过程中胶布脱落,加之水泵抽油,造成泵电流过大,接头处产生电火花,导致罐内的可燃爆的混合气体发生爆炸。
3.事故教训
一是冒险蛮干,忽视了潜水泵只防水不防爆的安全常识,错误地用潜水泵直接放入罐底抽渣油;二是违背易燃易爆场所电缆线不允许用临时接头的规定,在所用的电缆线上有四处用黑色胶布包的接头,仅罐内就有两处接头;三是设备简陋、规章制度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加之严重缺乏工程技术人员,不能正确指导生产,习惯性操作现象非常严重;四是各级领导对安全工作不重视,企业层层转包,以包代管,使安全生产工作在企业得不到很好落实;五是该炼油企业没有申请“三同时”审查,造成先天不足,隐患大量存在,随时都有发生事故可能。
4.预防措施
(1)加强对乡镇企业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尤其是对易燃易爆危险性大的小化工、小炼油企业领导更应这样。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工种要持证上岗;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增派懂技术会管理工程技术人员。
(2)对改革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3)应尽快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要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蛮干。
(4)开展对重点的小化工、小炼油企业的清理整顿,逐家实行严格的“三同时”审查,对存在问题的要进行停产整顿,对无能力整顿的要令其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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