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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检修作业 发生爆炸事故

2005-12-26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引言(一)

    本网据“化工安全与环境”报道:2002年4月12日8时10分,河南省某化工公司原料气分厂电除尘岗位,7#电除尘检修完毕,3名检修工安装入孔档板时,除尘器内少许可燃气体(煤气)发生爆炸。事故发生后,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对事故进行分析研究,查找事故原因,落实责任,制定防范措施。
 
事故经过(二)

    2002年4月11日10时30分,7#电除尘制造厂家人员开始进罐检修,20时检修完毕空试合格。4月12日7时50分,原料气分厂又对7#电除尘进行二次空试正常。8时10分,3名检修工开始安装入孔挡板,在安装第一根螺丝时,除尘器内突然发生煤气爆炸,张某胸腹及下部软组织多处被挡板打伤,贺某左上胸部被挡板轻微撞伤。
 
事故原因分析(三)

  1. 直接原因

  (1)《化工企业厂区设备作业安全规程》中明确规定:“在化工易燃易爆场所,对化工设备罐、塔、容器内外进行检修作业时,①必须将检修设备上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绝。②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使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原料气分厂此次检修,只是利用水封与化工系统切断隔绝,没有按照安全规程执行(将管道安全隔绝——加装盲板,使检修设备与化工系统彻底隔绝分离),导致在水系统出现异常时,可燃气体有机会窜入除尘器内。

  (2)4月11日18时左右,因二水源总管破裂,为了维护正常生产,老系统进行了倒水,倒水后由于水压降低,7#电除尘器进口水封箱内水位得不到及时补充,以及水封箱下部排污阀内漏,造成水封箱水位下降,起不到密封作用。同时,在设备供水系统发生变化、水封箱溢水槽出现断流现象时,电除尘岗位中班操作工责任心不强和技术素质低,没有及时认真巡回检查和作出正确判断,采取相应安全措施,致使在电除尘器煤气进口阀关闭不严的情况下,煤气窜入电除尘器内,形成爆炸条件。

  2. 间接原因

  (1)此次检修违反了《化工企业厂区设备检修安全管理规程》,在易燃易爆容器内外检修作业时,应提前30分钟进行设备内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分析化验,作业过程中至少每2小时分析1次。但此次作业人员图省事,忽视有关检修安全规程,未进行气体分析,时隔1夜,除尘器内气体发生了变化,本应检修前进行安全分析,再进行检修作业。

  (2)检修作业人员多年习惯性违章作业(化工易燃易爆设备检修时,严禁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不发火工具,避免产生火星),工具产生的火星正好引爆除尘器内可燃气体。检修人员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意识淡薄。
 
事故预防措施(四)

    1.召开事故分析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清事故发生原因,落实事故责任,认真吸取事故经验教训,检修作业中,特别是易燃易爆现场作业,一定要落实好安全检修措施,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方针,熟练掌握安全检修规程制度,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2.落实好岗位巡回检查制度,加强岗位安全教育,增强职工爱岗敬业责任心。

  3.不许用铁器敲打存有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以防产生火星,检修时必须使用防爆工具,如无防爆工具,必须涂以黄油、甘油杜绝产生火星。

  4.化工生产区内加强明火管理,严禁厂内吸烟,特别是易燃易爆场所要防止各种明火的产生。

  5.严格按规定进行气体采样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