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15日,一家私营企业冷库在对氨气管道进行焊接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一起死亡1人、重伤3人,冷库及附属设施遭到严重破坏的重大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的生产事故。
一、 事故经过
该冷库是新建的,在安装调试后,发现氨气管道有泄漏现象。为了找到泄漏点,在没有排空氨气的情况下,便充入氧气进行打压试验,发现泄漏部位后,又在没有对管道进行任何处理的情况下进行补焊。因此,在焊接过程中发生爆炸。
二、 事故分析
氨气是一种有毒的化学物质,具有中等燃烧危险,与空气或氧混合后能形成爆炸性气体。其燃点是650℃,爆炸极限浓度为16%~25%。氨在空气中不能燃烧。但在纯氧中能燃烧,火焰黄色,火焰能水平传播,遇油类和可燃物会增大火灾危险。
在该起事故中引起爆炸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在焊接时,没有排空管道内的氨气和氧气,当焊接温度达到650℃后,导致氨气和氧气发生氧化反应:4NH3+3O2=6H2O+2N2+303kCal,产生大量热量,此外产生的氮气和水蒸气又使管道内压力增加。更主要的是,氨气在管道内与氧混合形成了爆炸性气体,因此遇到电焊火花便发生了爆炸。
事故调查还发现,该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盲目指挥,没有必要的安全常识。施焊作业人员又没有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无证上岗。其主要作业人员也没有经过必要的安全教育。此外,该私企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作业人员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等,这些都是导致发生爆炸事故的客观因素。
三、 应吸取的教训
为了防止发生类似事故,冷库及其他利用氨气作制冷剂的行业和生产、使用氨气的企业应做好以下工作。
1、必须加强各类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特别是对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劳动卫生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氨气是一种有毒、有爆炸危险性的化学品,吸入或与眼、皮肤、粘膜接触有刺激性。能严重损伤呼吸道粘膜,甚至可能造成死亡的后果。国家规定车间内最高容许浓度是30mg/m3。生产、经销、运输、储存和使用环节应严格执行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对设备和作业场所的氨气浓度应定期进行检测。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用人单位给职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如护目镜或面罩及氨不能渗透的防护服等。
4、冷库氨贮罐应存放在阴凉、通风良好、不易燃的场所,远离火源,与其他化学品特别是氧化性气体、卤素和酸类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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