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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厂氧气瓶爆炸事故

2006-03-2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某工厂氧气瓶爆炸事故
    1992年2月17日13时50分,山东潍坊农药机械厂发生一起氧气瓶爆炸事故,4人死亡,30多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经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供气单位安丘氧气厂赔偿农药机械厂直接经济损失37.88万元,间接经济损失31.68万元,合计69.55万元。
    1.事故经过
    潍坊农药机械厂是一个生产农用喷雾器和小型装载机的集体企业。2月17日上午9时,安丘氧气厂送来17个氧气瓶。下午1时50分,制作二车间从仓库领出其中2个准备使用,2名气焊工站在氧气减压表前,打开气瓶阀门放气时,2个氧气瓶爆炸,1个溶解乙炔气瓶爆炸着火,气焊工等3人当场死亡,4人重伤,在医院抢救过程中又死亡1人,轻伤30余人,全厂停车。
    2.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派人参加了调查分析,排除了人为破坏、碰撞、震动、受热、超温、超压、回火、瓶体缺陷等爆炸因素,认为这是一起瓶内混入了可燃性气体,在用户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的重大责任事故。
    通过调查发现,目前社会上氧气瓶管理混乱。因氧气生产供大于求,各制氧’企业为招揽用户,片面强调简化手续,对用户送来的空瓶和拉出的充氧气瓶都不做任何检查登记,将不属于本厂的气瓶也拉回厂内使用,使得多数气瓶在不同的制氧企业和用户中循环周转。因此,各制氧企业和用户都不愿为氧气瓶的维修花钱,使得氧气瓶的胶圈、瓶帽等安全附件缺损,得不到及时更换修理,气瓶外表严重脱漆,有的气瓶瓶色已难以辨认,也无人重新进行喷涂;有的气瓶已超出安全检测周期,也无人送检验部门检测,甚至已检测判废的气瓶也被从废品收购站卖出,重新在社会上流通使用;一些使用瓶装氢、氧、氮等多种气体的企业,气瓶使用、保管、运输管理不严,存在混存、混放、混装、混卸现象,都容易酿成事故。
    农药机械厂这起事故,先后有2个氧气瓶爆炸。一个气瓶为粉碎性爆炸,瓶体炸碎为300余块,有的碎片离爆炸现场158.4米,碎片总质量比氧气瓶设计质量少4000千克;另一气瓶受到第一个气瓶爆炸热辐射和冲击波影响而发生物理性殉爆,瓶体炸成4块,每块边缘呈膨胀减薄撕裂状,4块碎片质量与气瓶设计质量基本相等;一溶解乙炔气瓶被氧气瓶爆炸碎片击穿4个孔洞,乙炔气、丙酮逸出失火,产生大量浓烟。
    通过现场调查分析,调查组认为,第一个爆炸气瓶,是因为内部混入了可燃性气体,在操作工打开气瓶阀门放气时,高压气体与瓶嘴摩擦,达到点火能量而引起化学性爆炸。
    瓶内为何种可燃气体?瓶体质量如何?钢瓶是哪个单位送人厂内的?这是了解气瓶爆炸原因、找出事故直接责任者的关键问题,但安丘氧气厂进出气瓶不做任何检查登记,因而对瓶体质量是否合格,是否在安全检测周期以内,气瓶前一使用周期用户是谁,瓶内有何种可能气体等问题,都无法回答。
    从工艺上看,该厂在生产氧气时不可能有可燃性气体充入气瓶,那么瓶内可燃性气体从何而来?分析认为,是来自用户的气瓶。安丘氧气厂气瓶管理不细,收进了用户的含氢气瓶,而误当成氧气瓶进行了充氧,使瓶内原来单纯的氢气,变成了可燃性的氢氧混合气体,在用户使用时发生爆炸。
    安丘氧气厂用户中,不少企业同时使用瓶装氢、氧、氮等多种气体,如果气瓶保管、使用、运输管理不严,会误把氢气瓶当作氧气瓶送人氧气厂内;另外春节期间,一些个体户用钢瓶充氢后作气源充装彩色气球销售,节后如果不对瓶内气体进行置换,就当作氧气瓶送人氧气厂内,氧气瓶检查不认真,就可能误将氢气瓶当作氧气瓶使用。
    安丘氧气厂现存气瓶,有的严重锈蚀,涂料剥落,气瓶颜色已无法辨认,有的涂色很不规范(现场就有涂绿色和红色涂料的氧气瓶),存有将氢气瓶误作氧气瓶收入厂内的可能。
    另外,气瓶多数爆炸碎片上没有残留物附着,只在瓶嘴根部有少量积炭。瓶嘴根部积炭,是将瓶嘴放人钢瓶时所加密封填料爆炸燃烧后的残留物,而其他碎片上,因瓶内氢、氧混合气体爆炸后形成的水分被加热蒸发,不会有残留物附着。
    当然,在春节期间,农村有个别人用氧气瓶充装石油液化气,或用氧气和石油液化气当作气焊割金属的企业,在设备出现故障或操作失误时,石油液化气也会串人氧气瓶中,混入石油液化气的氧气瓶,使用时也会发生化学性爆炸,但石油液化气含碳元素较多,爆炸后会有较多的碳残留物附着。因此,可以推断,该事故不是瓶内混入石油液化气引起的。
    通常,瓶内有可燃性混合气体时,在充氧过程中也可能发生爆炸,但此氧气瓶为何在充氧过程中没有爆炸?是否与当时的温度、压力和充氧速度有关?有待进一步研究探索。
    3.防范措施
    这起事故,使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必须强化氧气瓶的安全管理,才能防止事故的发生。有条件的企业,应自备氧气瓶,专瓶专用;不能自备气瓶专瓶专用的,要定点供应,使气瓶相对稳定,便于管理;使用氢、氧、氮等多种气瓶的企业,要加强气瓶的保管、使用和运输管理,防止混瓶事故发生。特别是制氧企业,要建立严格的气瓶管理制度,对进出厂气瓶要按用户或瓶号进行检查登记;要检查钢瓶的安全附件是否齐全完好,钢瓶质量是否合格,是否在安全检测周期以内,瓶体着色是否规范明显,瓶内气压、气体成分是否合格;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整改费用由瓶主、氧气厂和用户协商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