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河南某制药厂过氧化苯甲酰爆炸事故
2006-03-30
来源:安全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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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河南某制药厂过氧化苯甲酰爆炸事故
1.事故概况及经过
1991年12月6日14时15分,河南某制药厂一-分厂干燥器内烘干的过氧化苯甲酰发生化学分解强力爆炸,死亡4人,重伤1人,轻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
该厂的最终产品是面粉改良剂,过氧化苯甲酰是主要配人药品。这种药品属危险化学品,遇过热、摩擦、撞击等会引起爆炸,为避免外购运输中发生危险,所以自己生产。
1991年12月4日8时,工艺车间干燥器烘干第五批过氧化苯甲酰105千克。按工艺要求,需干燥8个小时,至下午停机。由化验室取样化验分析,因含量不合格,需再次干燥。次日9时,将干燥不合格的过氧化苯甲酰装进干燥器。恰遇5日停电,一天没开机。6日上午8时,当班干燥工马某对干燥器进行检查后,由干燥工苗某和化验员胡某二人去锅炉房通知锅炉工杨某送热气,又到制冷房通知王某开真空,后胡、苗二人又回到干燥房。9时左右,张某喊胡某去化验。下午2时停抽真空,在停抽真空后15分钟左右,干燥器内的干燥物过氧化苯甲酰发生化学爆炸,共炸毁车间上下两层5间、粉碎机1台、干燥器1台,干燥器内蒸汽排管在屋内向南移动约3米,外壳撞倒北墙飞出8.5米左右,楼房倒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2.事故原因分析
①第一分蒸汽阀门没有关,第二分蒸汽阀门差一圈没关严,显示第二分蒸汽阀门进汽量的压力表是0.1MPa。据此判断干燥工马某、苗某没有按照《干燥器安全操作法》要求“在停机抽真空之前,应提前一个小时关闭蒸汽”的规定执行。在没有关严两道蒸汽阀门的情况下,下午2点通知停抽真空,造成停抽后干燥器内温度急剧上升,致使干燥物过氧化苯甲酰因遇过热引起剧烈分解发生爆炸。
②该厂在试生产前对其工艺设计、生产设备、操作规程等未按化学危险物品规定报经安全管理部门鉴定验收。
③该厂用的干燥器是仿照某制药厂的干燥器自制的,该干燥器适用于干燥一般物品,但干燥化学危险物品过氧化苯甲酰就不一定适用。
3.事故责任者处理
①这次事故是在试产第五批时发生的,厂领导班子在开发新产品的试产阶段,对安全生产考虑不周,制度不严,对事故应负领导责任。给予厂长郭某、副厂长王某行政记过处分。
②厂工程师胡某,对事故应负技术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4.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
①严格按照国家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来设计、生产、储存。
②投产前要请有关部门对现有厂房、设备、工艺规程等进行论证、鉴定,验收同意后再投产。
③企业要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干部、职工业务技术素质和安全意识。特种作业工人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