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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南京长江油运公司驳船燃爆事故

2006-03-30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989年1月2日1时16分,交通部南京长江油运公司两艘驳船发生燃爆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54万元,8名消防干警在扑火战斗中壮烈献身。
    1.事故概况及经过
    1月2日1时16分,交通部长江轮船总公司南京长江油运公司62008号顶推油驳船队,拖着载有2400多吨原油的三艘驳船,逆江驶过武汉。在距江口上游81公里,大兴洲5号江浮标上游约150米航道内时,突然触撞到一沙包,油驳震动断缆散队,其中两只油驳相互碰撞,碰撞产生的火花引燃油舱内可燃性气体,发生爆燃。船舱内喷出熊熊烈火,火借着风势,升起了近百米高的烟柱,封住了宽阔的长江。凌晨3时40分,武汉市消防部门接到扑救指令,即派2台黄河牌泡沫消防车赶到现场,同时消防支队的领导亲临现场指挥扑火战斗。消防车赶到现场,由于距离火源——两艘熊熊燃烧的油驳太远,消防车起不到作用,于是就找到一条水泥机帆船,带了22名消防队员和2台消防水泵靠近火源。消防队员跃上油驳后,就奋力扑救,但由于油驳长时间燃烧,终于发生爆炸,有8名消防队员献出了生命。由于扑火力量太弱,解放军于3日14时派出直升机向火区上空投干粉,但由于油烟太浓,难以投中目标,大火继续燃烧。灭火指挥部调来消防拖轮参战,经过全体消防队员的全力扑救,终将一艘油驳大火扑灭。但另一艘油驳因燃油渐少而上浮倾斜,如燃油溢出,后果将十分严重。于是指挥部决定派船员向油驳挂锚,获得成功。最后经过两艘消防拖轮的全体消防队员30多小时的鏖战,终于将燃烧了近1个星期的油驳大火扑灭。
    2.事故原因分析
    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船队触撞到不规则的沙包后断缆所造成的。因此,从客观上说,一方面,解放以来,长江航道虽经整治,但由于资金有限,航道没有得到彻底的治理;另一方面,长江航道局测量航道的手段十分落后,采用人工测量,精度低且易出现死角,即使经验丰富的测量人员也难以保证所有的沙包都能测到。从主观上说,南京长江油运公司对在特殊条件下的安全措施研究不够。该公司曾多次发生船队断缆散队的事件,侥幸没有爆炸,并未引起公司领导的重视,反而产生麻痹思想,习以为常,规章制度的执行也不严,督促不力。还有就是此次事故发生前,由于受枯水季节的影响,油驳是半载。因为空驳长期装载原油,使大量的易燃油气积聚,发生碰撞后,极易促成燃爆。
    3.事故处理
    由交通部撤销南京长江油运公司国家二级企业的称号,对公司有关领导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4.防范措施
    ①有关方面要加强对水上交通运输的资金投入,逐步解决长期积存下来的安全生产上的欠账,保证交通运输业的安全生产。
    ②企业要加强安全管理,即使是安全征税基础比较好的企业,也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做到警钟长鸣,切不可掉以轻心。
    ③加强水上消防工作,提高水上灭火的战术水平。长江是我国水上运输的大动脉,必须加强长江沿线的消防设施和队伍建设,配备先进的消防船只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