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9月23日上午9时10分,某销售分公司油库在铁路发油作业过程中,槽车灌装油品产生的大量油蒸气飘进配电间内并达爆炸浓度极限,因配电开关动作产生的电火花引爆油蒸气,造成1人重伤、3人轻伤。
一、事故经过:
某年9月23日上午9时10分,某销售分公司油库开始当天的铁路发油作业,从3#和302#油罐通过装卸油泵房分别向停靠在铁路栈桥旁的槽车灌装90#汽油和0#柴油,10时04分,司泵员丁某在未察觉槽车灌装油品产生的大量油蒸气已飘进配电间内并达爆炸浓度极限的情况下,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停泵操作时,配电开关因动作产生的电火花引爆油蒸气。闪爆产生的气浪和火焰将在配电间附近作业的计量员滕某、司泵员丁某、配送中心业务员胡某、铁路货运员谭某分别灼成重伤和轻伤。
二、事故原因:
1.22日夜至23日上午铁路装卸作业区连续作业,共装卸铁路罐车146车,装车作业过程中产生了大量油蒸气,并在栈桥周围聚集。由于当日气压低,同时伴随微弱的偏北风,油蒸气聚集不易扩散往地面下沉,在偏北微弱风的条件下沿配电间方向飘移。
2.配电间的地坪低于室外路面55公分,使室外的油蒸气窜入配电间内聚集并达到爆炸浓度极限。当停泵操作时,配电开关动作产生的电火花引爆室内油蒸气发生闪爆。
三、事故教训:
1.该库进行输油管道配套改造后,生产作业方式、生产工艺已发生重大变化,由改造前的单一铁路收油作业变为以铁路发油作业为主、收油作业为辅的作业方式后,油库领导、职能部门、有关管理人员对收发作业流程认识不够,对将产生的风险和危害估计不足。
2.装卸油泵房配电间于1985建成,2002年进行了技改,其设计和施工符合原《石油库设计规范》要求。2003年1月10日国家重新发布了《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并于2003年3月1日实施,按照新的《石油库设计规范》,配电间地坪应高于室外地坪60公分。油库领导和管理人员对配电间存在的缺陷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3.相关领导和管理人员对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不力。
4.部分员工安全警觉性不强,自我防范、保护意识较低。
上一篇:铁水爆炸事故案例
下一篇:姚孟电厂煤粉仓爆炸死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