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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包装制品厂锅炉爆炸事故

2008-10-2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88年12月4日8时47分,黑龙省某包装制品厂,一台KzL2—0.78型锅炉发生爆炸,死亡5人,重伤1人。轻伤8人,直接经济损失120000元。

    该锅炉系佳木斯锅炉制造厂1987年3月出厂的产品;1987年7月安装完毕,同年10月投入运行使用。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锅炉运行压力为0.69兆帕。

    事故当日6时40分至7时,由于锅炉出口处的蒸汽压力约为0.39兆帕,不能满足生产间用汽要求,生产车间停止生产,夜班司炉工将分汽缸的主汽阀关闭,停止了炉排转动,关闭了鼓风机,使锅炉处于压火状态。7时50分左右,白班司炉工接班,为了尽快向车间送汽,未进行接班检查,就盲目启动锅炉,加大燃烧。8时30分左右,白班司炉工发现水位表看不见水位,问即将下班的夜班司炉工,夜班司炉工说锅炉压火时已上满水。为了判断锅炉是满水还是缺水,白班司炉工去开排污阀放水,但打不开排污阀,换另外一人也未打开。司炉班班长来后用管扳子套在排污阀的扳手上准备打开排污阀时,此时一声巨响,锅炉发生了爆炸。锅炉爆炸后大量的饱和水迅速膨胀所释放的能量,将锅炉设备彻底摧毁。四根直径133的下降管已从锅筒、集箱拔脱飞出,最远达60一70米;60根水冷壁管已从集箱全部拔脱,其中37根已从锅筒也拔脱飞走;5根后棚管已从管板、后集箱拔脱飞出;锅筒向前冲出5米撞到壁墙,从后向上向前翻转了180度,形成筒体底部朝天,炉排和底座也向前移动2米多。经现场检查,在锅筒下部排污管附近及底部前端有小面积向外凸出。

    后管板管群上方平板部分,四根短杆斜拉撑从管板焊口处全部拉脱,着管群最上一排管孔处以及管板边起点全部撕开,此块平板飞出125米远,插入冻土地内400毫米;后管板管群下方乎板部分,两根短杆斜拉撑与管板拉脱,同时平板向外凸出900×350×30毫米。

    前管板管群上方乎板部分,两根短杆斜拉撑与管板拉脱,平板向外凸出600×350×10毫米,靠近管板扳边附近有向内凹变形60×86×20毫米;前烟箱被砸扁。

    左右集箱不但与下降管、水冷壁管全部分离,而且与锅炉底座焊缝全部撕开飞出。左集箱拦腰炸成两段。在截断处,集箱沿着与底部连接焊缝撕成片状,长将近700毫米。集箱端部沿下降管孔及水冷壁管孔桥处撕裂长700毫米,宽为150--180毫米的裂口。右集箱变弯为27度,其挠度为210毫米。

    所有的安全附件和排持阀全部炸离锅炉本体,除一只安全阀和左集箱上一只排污阀未找到外,其余的的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排污阀全部损坏。找到的安全阀也仅剩下阀芯与阀座,其余的部分未找到;压力表的外壳炸飞,仅剩下损坏的表盘和弹簧管;水位表已损坏;排污阀有的已炸碎;除尘器向锅炉后方推出20多米;风机、水泵也遭到严重破坏。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为了分析这起事故的原因,事故后对锅炉的前后管板、锅筒、烟管、集箱、下降管等部位分别取样进行化学成分、机械性能、金相组织试验或分析。

    化学成分分析及机械性能试验结果表明,用于制造锅炉的钢材均符合标准要求。

    金相组织分析得出,烟管和锅筒下部未见过热或过烧组织,从而可以断定锅炉爆炸前未发生过严重缺水现象。

    此外,从爆破口撕开处的断口均为剪切断口,断口截面呈45˚,说明是因超压造成塑性破坏。

    根据上述分析, 此起事故是在有较大水容量情况下,因锅炉超压所致。造成锅炉超压的原因是:

    1.在主汽阀关闭的情况下强化燃烧。

    夜班司炉工人在交接班前,因蒸汽压力不足,不能满足车间生产需要,擅自将进入分汽缸的主汽阀关闭,导致车间生产停机。白班司炉接班后,为了尽快向车间供汽,既未认真检查,又未监视压力表的情况下,强化燃烧,而且当时锅筒内水位较高而汽空间较小,蒸汽压力上升较快,形成超压。

    2.安全阀锈死拒动。

    由于安全阀锈死,当锅炉内蒸汽压力达到安全阀始启压力时阀芯不能抬起泄压,使蒸汽压力继续上升直至爆炸。从找到破损的安全阀已经证实安全阀锈死。同时,锅炉爆炸前没有人听到安全阀泄放声音,从而可以断定未找到的那只安全阀也未动作。

    3.领导责任

    该厂领导只抓生产不重视安全,几次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不认真执行国家安全法规,锅炉房安全管理混乱。

    4.从锅炉质量问题严重

    锅炉制造质量也存在问题,如焊脚高度,坡口尺寸,熔深的高度均未达到设计要求。

    三、防火同类事故的措施

    1.使用单位要认真执行国家安全法规,要重视安全。

    2.制造单位要把住制造质量关,特别是焊接质量。

    3.加强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