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2日,我市发生了一起严重的锅炉烟道爆炸事故,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事故教训是深刻的,必须引起广大锅炉使用、安装和制造单位的重视。
1、事故概况:
某公司一台KG-25/3.8-M型流化床锅炉,在2004年8月2日压火后重新运行时,烟道内突然“砰”的一声发生爆炸,周围浓烟四起,炉砖向炉后四处散落,锅炉严重损坏。事故造成了近十万元的经济损失,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2、事故经过:
发生事故的锅炉是河南某锅炉有限公司试制的25吨流化床锅炉。2003年12月,锅炉开始安装,今年7月28日,由施工单位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开始锅炉点火试运行,8月2日上午10点由于车间检修,锅炉开始压火,司炉人员在床温850℃时停止给煤,床温再次回落时停止送风,风机档板关到零位。下午7点35分左右起重新起火升压,按正常操作,先启动引风机,引风机启动后,显示炉膛负压为400mm水柱,再启动一次风,少量给煤,炉墙负压显示为200mm水柱,稍后仪表显示床温稍有升高,忽然发现炉膛内出现正压,接着听到锅炉内一声爆响,锅炉烟道内发生爆炸。
现场勘察发现:锅炉受热面未受到明显损坏,锅炉低位过热器炉墙整体倒塌,省煤气炉墙粉碎性破坏,其余炉墙也出现不同程度外张,并产生裂纹,锅炉上锅筒产生少量位移。经分析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烟道爆炸事故。
3、事故原因分析:
从事故的现象分析,这是一次较为严重的由烟道内可燃物质因发的爆炸事故。从事故的破坏情况分析,爆炸位置是在省煤器附近,由于锅炉投入时间不长,烟道内并未积存太多的未燃尽颗粒,造成爆炸的主要成分应是煤气和挥发分。从操作人员的运行操作看,似乎没有明显的问题,但经过认真的分析,事故的原因主要就是司炉操作人员没有采取正确的操作方式。
1)、在锅炉压火时没有足够时间地通风,没能吹净炉内存留的可燃气体。事故发生前几天一直下雨,锅炉给煤较湿,锅炉运行时,由于燃料中水分的蒸发,加大了通风量,大大增加了通风负荷。在压火操作时,操作人员按常规进行压火并停止通风,由于通风时间较短,导致大量的可燃气体存留在烟道内,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2)、压火时间较长,启动时没有进行炉膛吹扫。锅炉压火时间已近10小时,炉温已低于500℃以下,在其期间由于风门关毕、氧气不足,产生的大量的挥发份和CO气体,即C+O2—CO,积存在温度较低的烟道内。启动时,操作人员只注意了炉膛负压,没有对锅炉进行足够时间的炉膛吹扫,而且在开始运行时没有打开引风机档板,在锅炉升火过程中,烟道内积存的CO和挥发分遇明火发生爆燃,将省煤气、过热器处的炉墙炸毁,造成锅炉严重事故。
3)、防爆门设计不合理,也是造成锅炉损坏严重的原因之一。从锅炉损坏情况看,设置防爆门的一侧,炉墙破坏明显轻于其它部分。该锅炉属试制锅炉,锅炉只设计了一个防爆门,尤其是容易造成事故的锅炉尾部受热面,没有设置防爆门,事故造成该锅炉尾部受热面炉墙完全破坏与其防爆门设置不合理也有一定关系。
4、教训和建议:
1)、锅炉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安全意识不强,对锅炉试运行安全没有足够的重视,是造成这一事故的一个重要因素。从锅炉点火到发生事故,由于使用单位没有针对炉型及时培训司炉人员,司炉操作全部由安装单位临时负责。安装单位仅是聘请了电厂的司炉人员,而没有针对安装单位本身特点培训司炉操作人员,没有针对锅炉特点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没有根据特殊工况制定相应措施,为锅炉运行造成了许多不安全因素。锅炉安装单位往往重视安装过程,而忽视了对司炉操作人员的培养,此次事故为安装单位敲响了警钟。锅炉安装单位所操作的都是新安装的锅炉,炉型不固定,操作规程也不健全,对司炉操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应急处理能力和工作责任心应该有更高的要求。安装单位必须进一步提高对锅炉试运行阶段安全的重视程度,增强自身安全运行能力和对用户的服务水平。
2)、制造单位应当针对这次锅炉事故所暴露出来的问题,认真地查找制造方面的原因,采取加强联锁保护、增加防爆门和对炉墙进行加强等改进措施,以尽可能地减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
3)、制造单位安装使用说明书对使用操作没有做出明确的要求,也是制造单位工作的明显不足。事故发生后,我们对锅炉说明书进行了认真阅读,结果发现,安装使用说明书编写的非常笼统,尤其是对锅炉使用操作部分起不到真正的指导作用,对锅炉压火及其启动也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对锅炉可能发生的故障也没有制定出预防其处理措施。作为锅炉的制造单位,防止锅炉事故发生是应尽的义务,应尽量为锅炉用户考虑周全,尤其是对容易出事故的环节,如点火、压火等阶段,还应明确告知注意事项,以最大程度减少此类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