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况
2003年10月18日11时30分,陕西省延安双翼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SZSIO-1.0/250-YQ型锅炉第2次点火时,发生炉膛爆炸。该锅炉于10月12日烘炉,10月18日9时55分停炉,更换电动蝶阀,准备调试自动点火程序,11月18日第1次点火失败,第2次点火时发生炉膛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4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23万元,间接经济损失20万元。
该锅炉为水管式燃气锅炉,设计工作压力1.OMPa,许可使用压力0.8MPa,额定出力10t/h,介质出口温度250℃。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炉膛爆炸的原因主要是启动主燃料自动运行程序时,控制柜面板显示点火成功,而实际是失败。这时主火炬气管线上的控制阀门全部打开,液态气态混合的液化石油气大量进入炉膛,制造单位的调试人员未查明点火失败的原因,冒然进行第2次启动自动程序,启动后,炉膛内液化石油气达到爆炸极限,遁火源立即发生爆炸。
2. 其他原因
(1)双冀公司使用液化石油气罐车作为储罐使用,未设调压装置,直接用燃气进行烘炉,煮炉:
(2)省石油公司在锅炉未安装完毕的情况下,交无资质的双翼公司继续进行,且无现场配合人员;
(3)锅炉控制柜距离锅炉过远,不利于操作和控制锅炉参数。
(三)预防同类事故的措施
1. 事故隐患的原因不清时,严禁冒然作业。
2. 调试人员只能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进行作业。
3. 管理人员应熟悉相应的标准规范。
4. 自动控制程序及器件,必须安全可靠,调试若发现异常,必须排除发生异常的原因,按规定程序进行炉膛吹扫后,再进行调试。
5. 调试或使用的燃气,严禁将液态的气体直接进入锅炉炉膛,必须经过降压气化,按规定压力输送气体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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