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况
2002年2月16日19时10分左右,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沙河街道豆制品加工厂发生常压锅炉爆炸重大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
2月16日16时左右,负责生产的代班长董某安排前一天刚进厂的临时工任某点火启动¢800的锅炉。约19时10分,该炉突然发生爆炸,董某、任某等4人当即被炸死,锅炉房被炸塌,锅炉本体从炉门处撕裂,其上半部分向西飞出约300m,砸在沙河桥收费站北侧收费棚上,造成收费棚严重损坏。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锅炉引出管在引入分汽缸前没有阀门,锅炉启动后阀门未打开,致使锅炉内蒸汽无法导出,压力迅速升高,达到本体不能承受时,发生爆炸。
2.主要原因
该厂违反国家锅炉使用有关规定,使用常压锅炉承压运行;
无视安全,安排未经专门部门培训的临时人员司炉,错误操作,导致事故发生。
(三)预防同类事故的措施
1.坚决查处常压热水锅炉承压使用或作为蒸汽锅炉使用的现象。
2.加大对安装单位的监督力度,严厉查处将常压锅炉系统改为承压系统得行为。
3.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普及安全常识,告诫有关企业单位常压锅炉不能承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