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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双鸭山包装制品厂锅炉爆炸事故

2009-01-1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事故概况

  1988年12月4日8时47分,黑龙江双鸭山包装制品厂,一台KZL2-0.78型锅炉发生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重伤,8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12万元。

  该锅炉系佳木斯锅炉制造厂1987年3月出厂的产品,1987年7月安装完毕,同年10月投入运行使用。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过路运行压力为0.69MPa。

  事故当日6时40分至7时,由于锅炉出口处的蒸汽压力约为0.39MPa,不能满足生产车间用汽要求,生产车间停止生产。夜班司炉工将分汽缸的主汽阀关闭,停止了炉排转动,关闭了鼓风机,使锅炉处于压火状态。7时50分左右,白班司炉工接班,未进行检查,就盲目启动锅炉,加大燃烧。8时30分左右,白班司炉工发现水位表看不见水位,问即将下班的夜班司炉工,夜班司炉工说过路压火时已上满水。为了判断锅炉是满水还是缺水,白班司炉工去开排污阀放水,但打不开排污阀,换另外一人也未打开。司炉班班长来后用管子扳子套在排污阀的扳手上准备打开排污阀时,此时已声巨响,过路发生了爆炸。锅炉爆炸后大量的饱和水迅速膨胀所释放的能量,将锅炉设备彻底摧毁。4根¢133mm×6mm的下降管从锅筒、集箱拔脱飞出,最远达60~70m;60根水冷管壁从集箱全部拔脱,其中37根从锅筒拔脱飞出;5根后棚管从管板、后集箱拔脱飞出;锅筒向前冲出5m撞倒墙壁,从后向上向前翻转了180℃,形成筒体底部朝天,炉排和底座也向前移动2m多。经现场检查,在锅筒下部排污管附近及底部前端有小面积向外凸出。

  后管板管孔区上方部分,4根短杆斜拉撑从管板焊口处全部拉脱,沿着管孔区最上一排管孔处以及管板边起点全部撕开,此块平板飞出125m远,插入冻土地内400mm;后管板管孔区下方平板部分,2根短杆斜拉撑与管板拉脱,同时平板向外凸出900mm×350mm×30mm。

  前板管管孔区上方平板部分,两根短杆斜拉撑与管板拉脱,平板向外突出600mm×350mm×10mm,靠近管板扳边附近有向内凹变形60mm×86mm×20mm,前烟箱被砸扁。

  左右集箱不但与下降管、水冷壁管全部分离,而且与锅炉底座焊缝全部撕开飞出。左集箱拦腰炸成两段。在截断出,集箱沿着与底部连接焊缝撕成片状,长将近700mm。集箱端部沿下降管孔及水冷壁管孔桥处撕裂长为700mm,宽为150~180mm的裂口。右集箱变弯为27°,其挠度为210mm。

  所有的安全附件和排污阀全部炸离锅炉本体,除一只安全阀和左集箱上一只排污阀未找到外,其余的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排污阀全部破坏。找到的安全阀也仅剩下阀芯与阀座,其余的部分未找到;压力表的外壳炸飞,仅剩下损坏的表盘和弹簧管;水位表已损坏;派无法有的已炸碎;除尘器向锅炉后方推出20多米;风机、水泵也遭到严重破坏。

  (二)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后对锅炉的前后管板、锅筒、烟道、集箱、下降管等部位分别取样进行化学成分、机械性能、金相组织试验或分析。

  化学成分分析及机械性能试验结果表明,用于制造锅炉的钢材均符合标准要求。

  金相组织分析得出,烟管和锅筒下部未见过热或过烧组织,从而可以断定锅炉爆炸前未发生过严重缺水现象。

  此外,从爆破口撕开出的断口均为剪切断口,断口界面呈45°,说明是因超压造成塑性断裂。

  根据上述分析,此起事故是在由较大水容量情况下,因锅炉超压所致。造成锅炉超压得原因是:

  1.在主汽阀关闭的情况下强化燃烧。夜班司炉工在交接班前,因蒸汽压力不足,不能满足车间生产需要,擅自将进入分汽缸的主汽阀关闭,导致车间生产停机。白班司炉工接班后,为了尽快向车间供汽,在即未认真检查,又未监视压力表的情况下,强化燃烧,而且当时锅筒内水位较高而汽空间较小,蒸汽压力上升较快,形成超压。

  2.按群阀锈死拒动。由于安全阀锈死,当锅炉内蒸汽压力达到安全阀始启压力时阀芯不能抬起泄压,使蒸汽压力继续上升直至爆炸。

  3.领导责任。该厂领导在几次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没有认真执行国家安全法规,过路房安全管理混乱。

  4.锅炉质量问题严重。锅炉制造质量也存在问题,如焊脚高度,坡口尺寸,熔深的高度均未达到设计要求。

  (三)预防同类事故的措施

  1.使用单位要认真执行国家安全法规,要重视安全。

  2.制造单位要把住制造质量关,特别是焊接质量。

  3.加强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

  4.加强司炉工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加强对安全阀等安全附件的定期检查,确保灵敏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