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6月23日6时05分,扬子石化公司烯烃厂水汽车间A台超高压锅炉炉膛发生爆炸,直接经济损失19.97万元。
6月23日,A台辅锅炉检修结束后,于2时35分重新点火。5时40分,当班班长发现汽包水位下降较快,即去现场把给水阀旁路阀全打开。当由三楼平台下到二楼平台时,发现炉子已低水位联锁灭火。叫司炉助手现场看水位,并检查和打开1#-6#风门挡板,通知司炉工吹扫,准备重新点火。5时55分,锅炉复位。6时05分,班长与司炉助手一起到现场准备点火。对现场阀门没有做全面检查,班长即把1#点火器推入炉膛,打开点火液化气手动阀,并叫学徒工在现场盘上拧动#点火开关,当即发生爆炸。
炉膛爆炸使左右侧冷壁弯曲外鼓约500mm。右侧墙与水冷壁后墙脱开约1m,最南端与汽包后墙脱开将近2m;水冷壁左侧墙与水冷壁后墙脱开约400mm;汽包后墙产生不均匀弯曲变形,最大处约600mm;四层防爆梁弯曲,并在南端角撕裂开;过热器支撑梁下倾;汽包和水包的联箱管变形及焊口开裂,西南端底部联箱与水包的接管有2-3根据断裂。
事故原因:
操作工在23日5时40分汽包低液位连锁停炉后,没关油嘴手动阀。23日5时55分,锅炉复位后,燃油(乙烯焦油)喷入炉膛,气化达爆炸极限。在点火前又没能全面检查阀门状况。即于6时05分点火,发生爆炸。这是一起因违反“乙烯装置超高压锅炉运行规程”而造成的重大操作事故。
教训:(1)岗位责任制规定的操作分工不明确、不具体,没有规定到人,检查不落实。
(2)班长及司炉助手操作责任心不强,业务技术不熟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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