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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仓库内的防火分区之间必须采用防火墙分隔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3.2条,注1
2 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仓库内。
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丁类仓库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h的防火隔墙和1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3.5条
3 仓库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8.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