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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石化公司聚酯厂油罐爆炸事故

2008-05-30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  事故经过

  某聚酯厂拟将11区T01燃料油罐上的液位计取下。为取下液位计,需要将T01罐内燃料倒空,由于正常管线只能将液位降到25.8 %,为此需采取临时措施,在T01罐与T02罐(两罐相同)之间配置临时管线,由T01罐底排净阀经过滤器、齿轮泵至T02罐上部人孔。

  这项临时措施委托给一个保障队实施。1996年10月9日,聚酯厂化工三部设备助理口头向保障队班长交代了施工方案和工作要求。在当天化工三部的调度会上,化工三部设备助理告诉该部安全员给保障队开火票。9时左右,保障队班长派本班工人找安全员开动火票。安全员既没有到现场检查,又没有按火票有关规定,只依据保障队工人提供的动火部位,开了一张“增加过滤器”的动火票,并告诉他找现场的当班班长派监护人。保障队班长到11区现场控制室没有找到当班班长,便直接找控制室的操作工,一操作工便去现场监护动火作业。保障队班长指挥本班7人在11区南围堤外的场地进行管线预制,时近中午,已经将T01罐底的排净阀、过滤器和泵的连接工作完成。

  中午休息后,保障队班长带领本班人员继续作业。15时,由另一操作工到现场监护。15时30分左右,保障队班长因考虑预制去T02罐顶的“F”管,需用吊车才能安装,为了省事,便决定在罐顶直接焊接。聚酯厂化工三部主任、设备助理、当班班长均先后在现场口头提醒保障队班长到外边预制,不能在罐区里面动火,但保障队班长没能照办。15时50分许,在保障队班长的指挥下,立管、横管已经就位,电焊工点焊了一下未焊住;重新对位后,电焊工继续点焊,就听一声闷响,T02罐内的可燃气体爆炸。随之罐体与罐底脱离并移位,倾倒在管排边上。罐内约120℃、60吨左右的燃料油(罐液位61%)喷泄而出并着火。T02罐顶部的5名职工有3人被甩到围堤外,其中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人重伤;另2人甩到围堤内后立即被泄出的燃料油掩埋,由于多处骨折、心肺挫伤而死亡。在地面作业、监护、巡检等工作的6名职工均有不同程度烫伤(2人重伤,4人轻伤)。事故直接设备损失14.072万元。

  2  事故原因分析

  这是一起由于违章动火引起的重大伤亡事故。

  (1)保障队在承担加设T01、T02罐之间的临时管线作业中,为抢工期、赶进度,忽视安全,没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在指挥本班人员作业时,没有仔细审核动火票,致使在开据的火票任务(增加过滤器的作业)结束后,未能及时重新申请办理在罐顶动火的动火票;又没听有关人员的劝阻就指挥电焊工到T02罐顶边缘违章动火,飞溅的焊花引爆T02罐内的爆炸性混合气体。这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聚酯厂化工三部安全员在办理动火票过程中,没有到现场落实动火安全措施,并且在没有请示领导的情况下,越权代替领导签发动火票,这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聚酯厂化工三部设备助理、主任在现场提出了不允许在罐顶动火,只能在外面预制的要求,但没有采取更有力的措施;监督检查不力,设备助理对施工方法要求不够具体,对可能发生的问题估计不足。

  (4)施工单位的领导对本单位职工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工作有死角,使个别职工遵章守纪意识淡薄;聚脂厂的有关领导对外来施工单位在安全教育、现场管理上也有疏忽之处。

  3  事故教训

  (1)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甲方要对乙方的施工方案进行书面安全交底,加强安全教育和现场管理。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甲方厂规厂纪,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集团公司的《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承包商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应按《合同法》要求签订工程合同书,合同中应明确双方HSE管理工作的内容及应负的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在双方确认签订前应报送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会签,未经会签的施工、检维修、劳务等合同不得开工。如有违反,应按《承包商HSE管理考核规定》严肃处理,对发生事故的还应追究领导责任。

  第十七条  承包商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发生违反建设单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或危及建设单位安全生产,建设单位可勒令整改或停止作业,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2)开据动火票要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动火目的清楚,动火项目明确,措施可行,做到一点一张火票制,创造良好作业环境,杜绝违章动火。

  (集团公司的《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九条 “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一)油田和销售企业一级、二级和炼化企业特级、一级用火作业由用火单位填写“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报直属企业二级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生产部门审查合格,由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签发。第十条  用火作业安全措施 (三)各级用火审批人员应亲临现场检查,督促用火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审签“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 (四)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用火,实行一处(一个用火地点)、一证(用火作业许可证)、一人(用火监护人),不能用一张“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进行多处用火。)

  (3)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全公司安全员举办一次“国家安全法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培训班,并进行严格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从事安全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