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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隔动火思想麻痹,罐内进油发生闪爆

2008-08-15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964年8月9曰14时40分,×××厂油品车间228#汽油罐(2000m3)动火中发生闪爆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三万。事故经过:全厂检修末期,油品车间承担了对汽油罐区226#、226#安装地面采样设施的任务。8月6日,经测爆内进行了明火作业。8月9日上午,车间维修工又在225#罐阀室动火作业安全无事。下午2时许,移到226#罐阀室明火作业。气焊工割第一根通向罐内上部的1/2,采样管时,未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当割第二根距罐底500mm的1/2采样管时,刚割开一半,就听见罐内“吱吱”作响。现场人员赶紧撤出阀室,十几秒后,226#罐闪爆,罐盖被崩起后又落到了罐顶上。事后检查:罐顶脱落,罐壁上部向内收缩,罐体倾斜约十五度,罐基础局部裂纹。

  事故原因: ①动火前,油罐的进出口管线没加盲板,而罐入口气缸阀内漏。催化装置开工前,管线进行贯通试压,将管线内残存汽油扫入罐内。油罐在烈日晒烤下产生大量油气,遇明火发生闪爆。 ④油罐间隔动火,人员思想麻痹,放松警惕,未重新对将要动火的油罐进行详细检查和测爆分析。 ③焊工拖延动火间时没向车间报告。车间已按原工作进度,安排将罐人孔封闭。工作之间互不通气,顾此失彼,使得罐内引燃后无处泄爆。

  今后措施: ①凡是油罐动火作业,一律按用火管理制度规定,将进出口管线和其它相通的管线加上盲板,并用蒸汽吹扫干净;动火前取样作气体分析或测爆试验,合格后方可动火。 ②间隔动火,原火票自行作废,动火前另行签发火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