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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2.30”化肥厂合成气车间终洗塔爆炸事故

2008-08-1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事故经过:12月30日12时35分,吉林石化化肥厂合成气车间气化炉班长发现3#气化炉炉温指示表高达1800℃(正常操作指标为≤1380℃),立即气化炉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降温操作无效后,12时40分,按照气化炉紧急停车程序,手动紧急停车,切断3#气化炉进料,进行系统降温、置换、放空。经过分析,认为气化炉超温可能是由于渣油回流阀内漏导致入炉油量减少、使氧油比超过正常值造成的。14时5分左右,化肥厂科室、车间管理人员及建修公司检修人员到达现场,14时20分,2#终洗塔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

  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是进入3#气化炉内氧气量过剩,造成气化炉内超温,生成的裂解气(主要成分为氢气、一氧化碳等)和过剩的氧气经过一、二级文丘里脱出水蒸汽后,在2#终洗塔内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由于塔内硫化亚铁或重金属遇氧气反应放热,引起爆炸;2、当班操作工执 岗期间长达3小时没有监控炉温度测量表,没有及时发现并处理气化炉内温度逐渐升高的异常状况,并做假记录。从9时20分至12时35分,在没有查看炉内温度表的情况下,填写炉内温度记录均为1292℃,根据温度自动记录指示仪显示炉内温度9时30分为1260℃、10时为1386℃、11时为1700℃、12时为1800℃(已达测温表最大量程),导致系统严重过氧。

  事故教训:1、要立即将事故通报传达到基层班组,要求基层班组组织讨论,举一反三,查找和纠正身边的违章行为。2、对一些重复性、事故多发的简单作业过程,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要严格按照作业活动步骤逐步进行危险辨识和评估,采取有针对性防范措施。3、所有采油(气)基层单位,都要把抽油机刹车装置的完好和作业人员的刹车操作要求落实情况,作为安全检查的内容,纳入日常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