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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大同三起气瓶爆炸事故

2008-12-1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事故概况

  1998年5月25日15时20分,大同邮电局枢纽工程拆迁工地发生一起钢质无缝气瓶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经济损失13. 5万元. 主要是民工使用氧气,乙炔气割一废旧锅炉,当接好第2只气瓶准备开启瓶阀点火切割时,气瓶突然发生爆炸。爆炸后,气瓶炸成碎片,瓶阀被打断,乙炔瓶被击破,氧气减压表、乙炔气藏压表被损坏。

  1998年5月26日10时08分,大同市建安总公司加工厂院内家属楼工地,使用氧气、乙炔气切割钢板加固塔吊。当焊工开启瓶阀时,气瓶突然发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经济损失13. 5万元。爆炸后,气瓶被炸成碎片,瓶阀被打断,乙炔瓶被击破,减压表被损坏。

  1998年5月27日17时25分,大同县同德金属镁厂机修车间发生一起气瓶爆炸事故,造成2人轻伤,经济损失3. 5万元。该车间焊工在切割一块1OOrnmX1OOmm的盲板,切割进行大约5min,气瓶突然发生爆炸. 爆炸后,气瓶被炸成碎片,乙炔瓶被击破,减压表被损坏,玻璃被震破,有一钻床的钻头被打断,车间四周墙壁均有被击的痕迹。

  (二)事故原因分析

  爆炸的3只气瓶来源于同一个销售单位,同一个充装站,充装都在同一个时间段内。用途:气割;介质:永久气体;设计压力:15MPa;介质温度:环境温度。根据三起爆炸事故的现场情况分析,能量释放迅速、威力大,碎片均呈粉碎性破裂。断口大部分平直,少部分有剪切唇,均属瓶内化学爆炸。引起化学爆炸的原因;

  1. 经对3只气瓶的原始标记、漆色标记查证,其中2只是氢气瓶,1只是氧气瓶。

  2. 充装站采用的卡具充装气体,不能有效地防止易燃、非易燃气体错装,而且已充装出库的瓶中还有不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漆色标准要求的气瓶。

  3. 具有一定剩余压力氢气瓶与氧气瓶和其他气瓶同时充装时,均压会导致氢气串人其他瓶内造成氢气、氧气混装。

  因此,造成三起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氢气、氧气混装。

  (三)预防同类事故的措施

  l应严格贯彻执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 尽快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为主的各项规章制度。

  3. 充装单位要搞好人员培训、教育工作。必须配备气瓶亢装防错装接头。

  4. 在气瓶充装前,必须核定、记录气瓶的原始标记,检验标记,漆色标记,测定瓶内剩余气体的压力、成分,严禁不符合充装要求的气瓶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