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况
1991年10月8日6时50分,江苏淮阴有机化工厂中试室,1台生产高分子聚醚的100L高压反应釜突然发生爆炸,连接釜盖和釜体的紧固螺栓被拉断,重量约为80kg的釜盖飞落到离原地80多米的地方,高压反应釜上安装的安全阀、压力表等也被炸毁。爆炸产生的气浪将房顶掀掉,约20m?的中试室完全倒塌,3名操作人员当场被炸死。
(二)事故原因分析
该起高压反应釜的爆炸是由于超温超压引起的,以环氧乙烷和环氧丙烷为原料生产高分子聚醚的生产工艺要求操作者严格按规定操作,在加料时应采用“滴”加法,控制加料量,以避免反应剧烈后失控造成危害。但该厂操作人员违反了操作工艺,采用了“批”加法,一次投料过多,反应速度过快。1991年9月以前,该反应釜在生产过程中曾发生过超压现象,因采取了紧急放空措施,没有发生爆炸。但该厂并没有从中汲取教训,制定严格的操作工艺,按规定调好安全阀的起跳压力,也没有按规定定好爆破片压力。该厂没有对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10月8日的高压反应釜爆炸完全是由于操作人员违章操作造成的,是一起责任事故
(三)预防同类事故的措施
1.企业领导应认真学习国家有关规定,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生产责任,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2.压力容器的使用和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应懂得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的基本知识,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章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