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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电化集团公司盐酸贮槽爆炸事故

2009-05-10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事故经过和危害

  1994年11月4日,浙江省杭州电化集团公司氯碱系统停产进行年度大检修已至第4天,上午9时15分钟许,聚氯乙烯车间氯化氢工段。塑料盐酸贮槽发生化学爆炸,造成2人死亡,1人轻伤,4只40m3的盐酸贮槽粉碎性炸裂。

  11月1日至7日,杭州电化集团公司氯碱系统停产进行年度大检修。4日上午8时,聚氯乙烯车间氯化氢工段二班当班长虞某,分配本班汤某、章某、魏某3人当天的分路工作是:汤某负责调换盐酸合成岗位控制室的玻璃U型压力计橡皮管和拆洗压力计连接阀门,章某负责清洗控制室的工艺水转子流量计,虞某和魏某2人负责拆换6#盐酸贮槽(该工段有6只并列安装的盐酸贮槽,编号1#、2#、3#、4#、5#、6#)底部的盐酸出口衬胶隔膜阀(Dg80)。在检修拆卸过程中,银4颗直径为14mm连接螺栓锈蚀严重,用人力扳手难以拆卸,虞、魏二人先用锯条锯切螺栓。估计锯切作业遇到困难,9时许同虞一起作业的魏某到盐酸工段控制十二楼工具箱内取出“手提角向砂轮”,对法兰连接螺栓进行切割作业。约9时15分,一声巨响,6#盐酸贮槽发生爆炸,并波及左侧5#、4#、3#三只盐酸贮槽发生粉碎性爆裂,虞某、魏某当场被炸躺倒在地,爆炸贮槽的塑料碎片飞散四周,在15m外11m高的碱洗、水洗塔厂房顶部作业的修配工杨某被爆炸飞片击落安全帽,击伤头部,造成皮外伤。

  二、事故原因分析

  经调查组查证,这次盐酸贮槽的爆炸,其性质为违章作业而引起的化学爆炸,其爆炸性气体为氢气。合成盐酸是以氯气与氢气在合成炉中燃烧合成氯化氢,再经冷却塔吸收而得。根据工艺要求,氢气与氯气合成分子比为1.05~1.1:1,其未反应完全的过量氢气随盐酸溶解,夹带流入贮槽,而积于贮槽内。

  爆炸火源为虞、魏使用“手提角向砂轮”切割螺栓时所产生的磨割火花束。

  因虞、魏的作业场所系属于一级动火作业区,公司电化DHB/Co740-93规范标准《动火作业管理规定》,明确规定该区域为一级动火作业区,严禁在区内从事金属切割、磨削等一切产生火花的工作。而虞、魏未办动火证,在为分析罐内气体成分,未对罐内气体作任何处理的情况下,就冒险动火。属于严重违章动火,这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事故的间接原因是贯彻规章制度的细度不够,安全教育深度不够。个别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安全意识不够强。用“手提角向砂轮”磨割螺栓,证实氯化氢工段个别职工在禁火区内对使用“手提角向砂轮”的危害性、严重性认识不足,同时也暴露该工段在检修期间,对工具管理不严,安全工作没有落到实处。

  三、同类事故预防措施

  1.进一步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增强贯彻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规范的细度、力度,及安全教育的深度,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2.加强培训教育,认真贯彻《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等各项安全教育制度,促进全体员工提高和掌握本岗位和相关生产岗位中易燃易爆化学物质的危害性、严重性的认识,以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3.盐酸贮槽及周围动火,必须办动火证,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始作业。对禁火区内备有易产生名货的生产工具和修理工具,如“手提角向砂轮”、喷灯、电炉等,建立和完善保管领用制度,并严格管理,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