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贵州有机化工厂违章动火甲醇储槽爆炸事故

2009-05-1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事故经过和危害

  1989年3月5日14时40分,贵州省贵州有机化工厂有机合成分厂聚乙烯醇车间在聚合工段的甲醇储槽(ST402#)外面安装浮球液位计,在动火作业时发生爆炸,致使2人死亡。

  该储槽虽在1988年12月10日停车后,经物料倒空、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将相连的甲醇管道吹干处理,但没有与回收罐区的物料管线用盲板彻底隔离,该厂卸料站在2月24日和3月4日2次向回收槽区(ST-808#)送入甲醇时,由于阀门内漏,使甲醇渗入该储槽(ST402#)。该储槽(ST402#)在检修工作未全部结束前,过早将人孔盖封上,而3月5日动火作业前由未将人孔盖打开进行检查,动火分析取样不是槽内的气样,致使在动火点焊浮球液位计定滑轮座时,槽内气体发生爆炸。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停用或报废设备未与生产在用设备管道隔绝。

  2、取样点没有代表性。

  三、同类事故防止措施

  1、停用的设备、管道一定要与在用的隔绝。

  2、停用的设备,再次启用或改造一定要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取样点要有代表性。

  从上述事故案例可以看出,甲醛产品的生产,从原料的储运到生产整个过程,都有相类似的事故隐患。企业应在吸收以上案例教训的基础上,加强自身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杜绝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