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28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在建的10万立方米原油储罐内浮顶隔舱在刷漆防腐作业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6人受轻伤。
一、企业概况
该工程是由安徽省防腐工程总公司承包施工。安徽省防腐工程总公司成立于1989年12月31日,注册资金1500万元,注册经济类型为集体经济;2002年6月28日,获建设部颁发的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2004年12月28日,获安徽省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事故经过
2006年10月28日,安徽省防腐工程总公司27名施工人员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原油储罐浮顶隔舱内进行刷漆作业,其中施工队长、小队长及配料工各1人,其他24人被平均分为4个作业组。防腐所使用的防锈漆为环氧云铁中间漆,稀料主要成分为苯、甲苯。当日19时16分,在作业接近结束时,隔舱突然发生爆炸,造成13人死亡、6人轻伤,损毁储罐浮顶面积达850平方米。
三、事故原因
1. 事故的直接原因:在施工过程中,安徽省防腐工程总公司违规私自更换防锈漆稀料,用含苯及甲苯等挥发性更大的有机溶剂替代原施工方案确定的主要成分为二甲苯、丁醇和乙二醇乙醚醋酸酯,在没有采取任何强制通风措施的情况下组织施工,使储罐隔舱内防锈漆和稀料中的有机溶剂挥发、积累达到爆炸极限;施工现场电气线路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使用的行灯和手持照明灯具都没有防爆功能。电气火花引爆了达到爆炸极限的可燃气体,导致这起特大爆炸事故的发生。
2. 事故的间接原因: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制定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规程,没有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没有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在可能形成爆炸性气体的作业场所火种管理不严,使用非防爆照明灯具等电器设备,施工现场还发现有手机、香烟和打火机等物品;且施工组织极不合理,多人同时在一个狭小空间内作业。负责建设工程监理的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众恒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责任落实不到位。该公司内部管理混乱,监理人员数量、素质与承揽项目不相适应,监理水平低;对施工作业现场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检查措施,安全监理不规范,不能及时纠正施工现场长期存在的违章现象。
四、事故教训与预防对策措施
1.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要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业务能力。此次事故中,施工单位没有制定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规程,私自违规更换挥发性更强的有机溶剂,导致施工现场可燃性气体积聚,达到爆炸极限范围;从业人员在高浓度苯、甲苯的环境中使用没有防爆功能的行灯和手持照明灯具等,施工现场还发现有手机、香烟和打火机等物品,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2. 危险化学品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建设工程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通过招投标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和工程监理,所选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要健全,具有较丰富的工程经验,人员安全素质较高。要加强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的协调与管理,持续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和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的要立即停工整顿,对不符合施工安全要求和严重违反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负责该项目建设工程监理的单位内部管理混乱,监理人员数量、素质与承揽项目不相适应,监理水平低,监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3. 危险化学品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巡视检查,规范监理程序和标准,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并监督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并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建设单位。负责该项目建设工程监理的单位对施工作业现场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检查措施,安全监理不规范,不能及时纠正施工现场长期存在的违章现象,直至事故发生。